本报评论员 沈国娣说三道市
昨天“双十一”过去刚好一周,是时候检验快递公司今年的战况如何了。据《澎湃新闻》报道,在电子面单、大数据、自动化分拣系统的运用下,今年“双十一”,“剁手党”们普遍觉得快递在提速,“宝贝”到手得更快了。与此同时,11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实名登记、用户信息、快件丢损、举报投诉等问题做了明确规定,目前来说是20年来中国快递行业规定最明确、级别最高的管控条例。如果你还想开开心心地“剁手”,对即将成文的《快递条例》“参政议政”,多提切身宝贵意见也是你的光荣权利。
《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基于快递行业的超速发展和大力竞争。据统计,“双十一”当天产生了4.6亿个物流订单,而截至11月17日上午10时,超过94%的包裹已经发货。中国的快递从业者经历了一场速度与激情的比赛,快递公司之间的竞争如此激烈,在“双十一”这场大考面前,比的就是速度,速度就是竞争力。在这一点上,“双十一”让每家快递公司大大提升管理水平与创新能力,这才能化不可能为可能。
然而,如果任由快递行业野蛮发展,见风就长,虽然短期内可以帮助买卖双方迅速完成货物的收发交递,如果一旦受损造成损失,一些权利与责任的界限无法厘定,如何处理并不十分明确。此次《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快递公司与消费者双方的利益、安全等都做了考量,如规定快递公司要定期销毁快件运单,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快递一律要验视,这可有效避免“毒快递”和“炸弹包裹”等。对于快递小哥随意抛扔快递,将被处以最高5万元以下的罚款,让快递公司连带担负停业整顿的责任。
我个人想给《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提的一点意见是:是否应该考虑快递员的休息权或人身安全,尤其是在台风、暴雪等极端天气或像“双十一”这样的超强度工作季,如何保障行在路上、挨家挨户送快递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恳请法制办快递公司提出明确的要求,比如极端天气停止送货,每天送货不能超过多少个小时,快递公司必须为快递员购买额外的人身保险,以及超强度工作季应该支付双倍或多倍薪酬等等。只有快递员好了,包裹的“最后一公里”才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