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报讯 (记者杨舒涵报道)11月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开通一个月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共查询执行中案件20案44人次,实结3起案件,冻结金额1780余万元。
据了解,2015年7月13日,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新疆法院系统正式开通运行,乌鲁木齐铁路中院在开通测试当日,就运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开展了数起执行案件的查控,其中一件立案标的达2500万元的执行案件,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数分钟内就有数家内地银行反馈回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其中就有该被执行人在山东某银行有近两千万元银行存款的信息,乌鲁木齐铁路中院执行局立即通过该查控系统采取措施对该笔财产进行了冻结。
乌鲁木齐铁路中院执行局局长海沙尔·阿皮孜介绍,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是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20家银行金融机构建立的“总对总”执行财产查询链接,实现执行人员在办公室就能对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多家银行存款进行一次性的查询,并且实现对“总对总”中的12家银行所查到的财产网上直接进行冻结。
“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正式开通运行后,执行干警陆续告别全国到处奔波的工作状态,只需轻点鼠标,就能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甚至冻结和扣划。执行工作新模式的开启将大大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同时因为系统涉及的范围更为广泛,也将大大提升执行效果,切实保障申请人的财产权利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