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个别小区,光纤入户要过物业管理公司这一关。某物管经理认为运营商进小区接入光纤 用小区公共设施 理应支付入场费
文/广州日报记者潘斌 图/广州日报记者于涛
家中使用光纤上网,速度快而且费用还能减少,这样的好事,谁不乐意?然而,记者连日采访中山市实施建设“宽带中国”示范城市方案了解到,尽管中山市明文规定小区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未经主管部门核准的任何费用,但在光纤普及过程中,一些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向通讯运营商收取入场费,甚至要求与通讯运营商分享网费收益,成为潜规则。看来,政府规定似乎成了空文,居民享受光纤上网便利面前有拦路虎。
大型小区入场费高达十余万
市民黄小姐今年年初在办理手机套餐业务时,将家中的宽带换成了光纤,上网速度快了很多。但黄小姐另外一套房子的租客希望也改用光纤上网却遇到了困难:小区物业公司还在与运营商进行谈判,所在小区没有接入这家运营商的光纤。
通讯运营商希望大力推进光纤上网,居民希望享受更快资费更省的网速,但横在两者之间的却是物业管理公司。黄小姐并不明白,运营商与小区物业公司之间存在小区光纤的入场费问题。
一家通讯运营商专门负责宽带运营的负责人黄女士告诉记者,一些大型小区,动辄向运营商收取十几万元的入场费,运营商才能把光纤接入小区内。中山市一家通讯运营商已建成覆盖100多万户的光纤工程,但能够真正光纤入户,只有20余万户。一位宽带推广负责人向记者举例说,开发商控制的物业公司除要求运营商给入场费外,还要求参与网费分成,“运营商每开发一个新客户,要给物业公司100元。”
规定不得乱收费成一纸空文
记者了解到,中山市于2014年成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中山市“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16年,中山市中心区域光纤100M到户,农村光纤20M到户,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4%。
记者看到,《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住宅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支持光纤到户建设和改造,为光纤到户建设和改造提供便利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任何费用,不得与任何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限制各通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和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选择权。”
但是,这一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却困难重重。中山市东区一大型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毫不讳言他们在向各家运营商收取入场费和租金,“这个应该是市场行为,政府不应该干预!”他认为,运营商进入小区开展光纤业务,使用了小区的公共设施,支付入场费天经地义。
运营商坦言难与小区物管抗衡
既然居民有需求,运营商也乐意提供,是否可以拿着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文件强行入场?多家运营商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不可能与小区物业公司抗衡”。
一位通讯运营商工作人员冯先生透露,前年曾发生过这样一个事情:该公司与当地一个小区未谈拢条件,接入该小区的宽带竟被人为砍断。此事虽上报到省级相关管理部门,可最后也没有什么明确的调查处理结果。“运营商不可能天天派人守着光纤,如果跟物业公司来硬的,最终吃亏的一定是运营商。”他表示。
另外一家通讯运营商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小区弱电箱是光纤入户的必经之处,即使运营商将光纤铺设好,如果小区物业公司不打开弱电箱,运营商也无法将光纤接入居民家庭。一家运营商的负责人说,物业公司并不理会通讯设施是跟水、电、煤气等同等重要的基础设施,只管向运营商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