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辽宁省广告监测中心对外发布,2015年1月至9月末,在各类别商品广告中,食品类广告的发布总量、违法率都在各类别之首。如果遇到这类广告,请您首先注意关注该类广告所说的产品是否只是食品而非药物。如果该产品在国家食药监局网站上查询不到,或者查询结果仅为保健食品,那么该产品可能并不是药物。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张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