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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临近,乌鲁木齐市警方发布预警提醒防范网购诈骗-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3 14:19:20]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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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都市消费晨报讯 (记者石丰森 通讯员张磊报道)乌鲁木齐一年时间共发生网络购物诈骗558起,涉案价值400万元。 在网络购物狂欢日“双十一”来临之际,根据近一年出现的网络购物诈骗形式及网购特点,乌鲁木

都市消费晨报讯 (记者石丰森 通讯员张磊报道)乌鲁木齐一年时间共发生网络购物诈骗558起,涉案价值400万元。

在网络购物狂欢日“双十一”来临之际,根据近一年出现的网络购物诈骗形式及网购特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11月9日发布预警,提醒群众提高警惕。

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侦查员介绍,一年时间内(2014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5日),他们共接到涉及网络购物诈骗案件报警558起,占网络诈骗总数的19.7%。其中,通过电话冒充网络卖家或客服诈骗276起,直接通过网络冒充网络卖家或客服诈骗278起,短信冒充网络卖家或客服诈骗4起。

侦查员分析说,从目前接到案件的情况看,网络购物诈骗有退款诈骗和虚假购物诈骗两种方式,“网络购物各个网站都有,不法分子大多选择知名网站进行诈骗。”

“诈骗对象主要是有网络购物习惯,但对网络知识了解较少,对网络购物流程知道不细的人群。”侦查员说,选择网购的网民均是潜在的受害人。

对嫌犯作案过程的分析显示,嫌犯具有较强的网络技术,并且有分工,有专人负责盗取网络购物人员个人信息,有专人负责短信回复、电话联系,有专人负责网上诈骗现金转移。

据侦查员介绍,从受理案件的涉案金额看,多在1000元-1万元,最多的3万元。“嫌犯作案时,受害人卡中有多少钱就会盗取多少钱”。

侦查员说,每年“双十一”前后网络购物诈骗案件都呈“井喷状”,“双十一”前后发案数约占全年的三分之一。

警方提示小心这两种陷阱

1、退款诈骗

嫌疑人首先在购物网站上盗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及购物时间等订单情况。在货未发出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以订单失效、有误,需要退还支付款为由实施诈骗,其间会用3种方式进行诈骗。

第一,嫌犯会让被害人登录购物网站退款中心的假网页(钓鱼网页),让受害人在网页上填写个人信息及银行账号,同时输入银行卡密码及自己手机上收到的动态密码,嫌犯通过网上银行将被害人的银行存款转走;第二,嫌犯引导受害人将支付验证码发送给对方,再利用银行卡号、交易密码、支付验证码将受害人银行卡中的钱转走;第三,让被害人直接通过ATM机操作将卡内现金转走。

案例:2015年10月24日,受害人杨某在家中接到一陌生手机号打来的电话,对方自称是淘宝商家,说由于系统维护,他们没有看到杨某买的衣服的订单,要给他退款,再让他重新下订单。

杨某按照对方的要求登录了一个网址,填写银行卡号和密码,并输入手机中收到的验证码。而后,受害人的手机先收到了工商银行(601398,股吧)被转走1000元的短信,又收到卡内收入1000元的短信,过一会又收到一条工行卡内被转走1000元的短信。

这时,淘宝商家说让杨某再换张银行卡,杨某再次登录网址,输入了建设银行(601939,股吧)卡号、密码及验证码,随后建设银行卡内的8000余元被转走,杨某才知道上当了。

2、虚假购物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自己创建的电子商务网站或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在提供交易的知名大型交易网站进行注册,然后在网上推出“超低价”、“二手货”、“免税货”等虚假内容吸引网上消费者。

诈骗过程中,嫌犯会要求购买者预付货款、邮寄费、保证金,或是以货款被冻结为由再次要求打款冻结。当收到众多汇款后,诈骗者就拒绝提供商品或者消失;还有一种是在虚假广告中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致使消费者受骗。

在虚假购物诈骗案件中,嫌犯一律采取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受害人一旦支付款项,便联系不到卖家了。

案例:2015年10月27日,受害人张某用手机登录赶集网买手机,与对方协商好的价格是3300元,将钱打给对方后,对方称“钱冻结了,需要再打6699.9元才能解冻。”

张某将钱打过去后,对方又称需要凑够两万元才行。张某又向对方账户打了4000元。打完后,对方还说不够,等张某意识到被骗,已经被骗16900.9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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