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数据环境下的互联网征信发展,关键在于从海量数据中挖掘有用信息,并且通过设计出信息数据处理的“生产线”,最终生产出各类信用服务产品
当前,在政府推动和市场热情的双重作用下,征信体系建设不断加快,这一无形“基础设施”的完善,将对经济、金融与社会带来深远影响。其中,以大数据、云计算、交易平台和移动支付等为代表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带来的变化,开始在征信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征信体系急需更明晰的“顶层设计”
构建征信体系架构。就整个征信体系的架构来看,美国是以民营征信为主导,欧洲则是公共征信主导、民营征信为辅。考虑到我国庞大的征信服务需求,以及市场化互联网征信机制的潜力,在构建信用体系架构时应当选择政府公共征信与民营征信并重的模式。在公共征信体系建设中,继续壮大和完善个人与企业相结合的征信模式;在民营征信体系中,则应在改革中进一步探索个人与企业的征信模式分离或融合。
明确信用采集的原则。传统的征信提供者往往遵循“采集者与信息产生没有任何关系”的第三方原则,从而保持相对独立性。但是伴随互联网信息“巨头”的崛起,该原则可能出现“模糊地带”。比如,腾讯征信采用微信、QQ的社交数据,服务于腾讯的放贷业务;芝麻征信则使用到阿里的电商数据,服务阿里的放贷业务。对此要在给予一定探索空间同时,进一步明确底线原则和标准。
做好效率与安全的权衡。既需要加大改革力度、尽快完善征信体系要素布局,也应当高度关注其中的风险与安全问题,使征信体系建设获得更稳固的发展基础。
规范信用信息数据的采集机制……
优化信用信息管理与评估评价模式……
推动信用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和完善……
加快完善法律环境与监管机制……(全文请阅读《中国金融》印刷版2015年第21期)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