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记者 李志华 通讯员 缪沅霖 王洪俊) 一电信营业厅负责人低价购买公司合约机后,立即折价卖掉,非法牟利6万余元。日前,季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如东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12年,季某某开始承包如东县某电信营业厅,成为某电信营业厅负责人,受电信公司委托办理电信业务。然而,因经营不善,营业产生亏损,于是他产生了办理低价合约机后将手机卖掉从中赚取差价的念头。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7月期间,季某某冒充周某某、瞿某某等20名电信老客户的名义,与电信公司签订20份合约合同,分别以998元、2298元等价格购得原价5000余元的iPhone手机20部,却没有按协议规定缴纳消费套餐电话费,而是将手机折价卖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6万余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