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头条 > 正文

网站被收购不成打官司败诉-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3 09:42:49]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 本报讯 唐先生2014年7月接到电话,对方称自己是上海某网络公司部门经理韩某与员工黄某,称该公司受江苏一名客户委托想要收购其喷雾机网站。7月25日,唐先生按约拿了相关材料到该公司面谈。对方在审核了其

本报讯

唐先生2014年7月接到电话,对方称自己是上海某网络公司部门经理韩某与员工黄某,称该公司受江苏一名客户委托想要收购其喷雾机网站。7月25日,唐先生按约拿了相关材料到该公司面谈。对方在审核了其身份证、网站注册证书后,表示客户愿意用1.2亿元收购,但收购前想增加一个APP备案证书,于是双方签订了《移动APP产品服务合同》。

唐先生说当时为防有诈,他还与对方签订了一份《诚信保证协议》。之后唐先生按约交付了3万元制作费用。等移动APP产品制作完成后,自己多次催问收购情况,却始终得不到回应。唐先生认为对方骗自己制作APP备案证书,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该网络公司按照《诚信保证协议》双倍返还制作费6万元。

而该网络公司辩解,双方签订服务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自己委托北京某公司制作APP也支付了相关费用,向唐先生收取的价格是合理的市场价,双方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唐先生拿出的《诚信保证协议》作为诉请证据,公司方称从没见过,且协议里注明的被告办公地点是错误的,也与服务合同注明的地址不符,不存在有客户高价收购的情况,故对协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为此,请求法院驳回唐先生的诉讼请求。

在审理中,以《移动APP产品服务合同》为样本,法院委托对《诚信保证协议》上“上海某网络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真实性作了司法鉴定,发现检材印文是以样本印文为模本复制形成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据此,法院对该证据不予采纳。综上,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查看更多: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