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头条 > 正文

我市将出台网络预约出租车属地化细则()-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3 09:10:21]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 本报讯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博客,微博)记者 宋大伟) 10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

本报讯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博客,微博)记者 宋大伟) 10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记者获悉,待新规出台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市也拟制定因地制宜的管理细则。

据了解,两份征求意见稿重点围绕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构建多样化服务体系、动态调整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规范互联网新业态发展、建立公开透明监管机制等方面深化改革,明确了有关改革思路和重点举措。对此,市运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0日下午他们一直在关注此事,由于目前两个文件还处于意见征集阶段,里面提到的内容没有“板上钉钉”,所以关于出租车份子钱和网约车等管理细则如何敲定,还有待各方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等到新规真正出台后,我市也会根据国家和省级交通部门的要求执行,并且有望制定更适合本地的细则,对现行的规定进行细化和调整。

“份子钱”可协商并动态调整

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承包费或定额任务的项目组成、测算方法。

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

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考虑市场公平竞争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出租车实行总量调控并动态调整

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出租汽车发展定位、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调整机制,每年评估市场供求情况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

专车登记为出租客运

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三)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私家车不能接入专车平台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类型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证》。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专车司机需持证上岗

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

下条件:(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记录;(二)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专车不得巡游揽客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车辆巡游揽客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运价不能低于成本价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合理确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有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运营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实行市场奖励、促销等行为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并提前10日将奖励、促销方案向社会公告。

专车不能用多个平台接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违反本规定,车辆所有人将车辆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或同时接入两个及两个以上网络服务平台的、驾驶员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专车平台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

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要具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留存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驾驶员真实身份及联系方式。 (综合)

查看更多: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