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集聚区的界定
在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各地方政府也积极行动力求在互联网金融竞争格局中占据制高点,如北京、深圳、上海、杭州、广州等出台了扶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综合政策措施,天津、成都、南京、长沙等地推出了专项扶持政策,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区域竞争态势愈加明显。互联网金融在北京、上海、深圳发展最为迅猛,这得益于其互联网和金融产业优势、产业链支撑和政府强力支持,而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发展互联网金融集聚区,如北京建设了中关村(000931,股吧)互联网中心,上海打造了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深圳则主推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区。
互联网金融集聚区即互联网金融企业、金融机构设立的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实体及相关基础,或中介服务机构根据自身发展要求,结合区位选择集聚在城市空间特定区位的组织形态,是产业集聚区中基于金融高端服务业的一种新类型。建设互联网金融集聚区具有三方面的集聚效应,一是规模效益,互联网金融相关主体的集聚,有助于提升互联网金融业务协作效率,获得稳定的相对低价的高品质中介服务和配套服务,能够有效共享互联网和金融基础设施,及时获取政府的政策资源支持,并节约相关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成本。二是创新效益,互联网金融相关主体的集聚可以加强企业之间和人才之间的交流沟通,能够促使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得到迅速传播,知识技术外溢性带来的创新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至关重要。三是竞争效益,在互联网行业赢者通吃的激励下,在互联网金融集聚区,同类型的机构和业务的竞争会加剧,竞争给互联网金融相关主体带来压力和动力,迫使其提升技术和服务水平,从而形成更强的竞争优势。
构建互联网创业生态系统
……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集聚区的基本思路
……(全文请阅读《中国金融》印刷版2015年第17期)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黄震系所长;宁波市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