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奇虎360行使认沽期权”所引发的争议在互联网界引发关注。涉事的当事人,一方是愤怒之词的猛烈发泄,一方则是娓娓道来的恳切之谈,让不少网友陷入难以辨识的境地,谁对?谁错?在商业利益面前,如何行事?如何看待商业规则?在笔者看来,这纷乱表象的背后,其实是暗含了对规则——法治规则——的渴求。大家都站在互联网的风口,关注的不应仅仅是商业利益,更应该关注社会的基本秩序——法治规则。
按照目前媒体的报道。2014年12月,奇虎360以4.09亿美元入股酷派,成立合资公司奇酷,后又增持4500万美元。最终酷派持股比例50.5%,奇虎360持股49.5%;事件的导火索,则是今年6月份的一次股权变更:2015年6月28日,酷派公司控股股东出售18%的股份给乐视网(300104,股吧)旗下的公司。
业内人员看来,酷派的股权结构变更,使得奇虎360的竞争对手成了自己合资公司的股东的股东。所以,冲突就此爆发,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在商言商。在一个商业环境日益复杂的当下,但从目前的消息来看,尚且无法断定其中究竟是否违背了二者的商业协议;而且,在法治规则的框架下,争议的解决、令人信服的结果最终还是需要靠仲裁抑或法院的判决。然而,这种对事件处理结果的搁置并不妨碍我们对事件做其他的积极思考。
在奇虎360的行权通知中,要求酷派从奇虎360手中收购酷派电商的49.5%股份,对价将近15亿美金。单从数额上可以看出,行权内容并不是一件小事。据此推定,引发冲突的内容也不是一件小事,否则不会导致如此的后果。所以,话题就产生了,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如果对规则有足够的注意,上述冲突能否避免。
公司是资本和技术的集合体,在股东双方都是法人的前提下,这样的合资公司更加体现了资本的特性。正因如何,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以及股权变更,法律都给以了特别的规定,在我国的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中,对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大股东的权利行使以及生产经营过程当中的信息披露、表决机制等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虽然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诚实信用的商业品质。但对公司这种组织而言,作为市民社会的产物,必然是需要为法律所规范,以弥补伦理约束的不足。并且通过规范的作用,使得陌生人之间不存在沟通的障碍,预期利益变得更加现实。
法治国家建设的氛围,虽然说政府依法行使权力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对于自然人、法人而言,依法行事也是一个基本的准则,在市民社会逐渐成熟壮大的时代背景下,熟人社会规则被风险社会规则所取代。当我们如果无法用伦理道德按捺内心的冲动,就必须时刻铭记行为之上的社会规则秩序,否则人人将会为行为付出代价。
当然,上述的分析只是一个理想的分析。毕竟在商业行为背后,虽然有临时的违规冲动,但也有一些违反合意的行为是建立在经济分析的基础之上,收益高,成本低,潜在的利益冲动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