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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需履行监管责任-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3 04:10:38]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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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法对网购商品评价乱象进行规制十分必要。 首先,相关职能部门应该认真履行职责,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对网购商品评价乱象进行规制十分必要。

首先,相关职能部门应该认真履行职责,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能做令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的评价是消费者是否购买的重要依据,因此商家千方百计利诱消费者给予好评、采取骚扰等方式拒绝差评,从而导致商品评价不再客观公正,实际上构成了虚假宣传。由于这种行为使消费者难以获得客观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其次,淘宝网作为电商平台应该依法履行监管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23条也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应当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电商平台负有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对相关商品服务信息进行合理注意和监控的责任,因此,应当大力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商家经营行为和网购评价的监督,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最后,消费者也应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诚实信用是商业行为的基本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淘宝商家诱导消费者给予好评的行为违背了公平交易、诚信经营的市场原则,也违反了相关民事法律规定。因此,当消费者受商品评价误导而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依法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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