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金林 通讯员张伟)近日,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卫军走进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一站式检务大厅。姚卫军用身份证在律师接待室的身份证识别器刷卡后,检察人员随即对阅卷手续进行核对。几分钟后,姚律师在阅卷室电脑上开始阅卷。“这种方式比以前和承办人单独联系方便太多了,我在网上预约阅卷,第二天就通知我可以来阅卷了。”姚卫军告诉记者,“预约阅卷变成了"分分钟"的事。”
2013年以来,中原区检察院在业务、事务及管理等方面多方位、多角度深入广泛应用技术信息化手段,在检务公开、案件查办、案件管理、信息查询等方面成效突出。该院检察长王青介绍,该院积极响应大数据时代、新媒体时代的新要求,既重视互联网与检察工作的结合,也重视不同内网的有机整合,信息化建设“有声有色”,特别是该院自主研发的电子卷宗系统,给律师阅卷开通了“直通车”。
中原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王莹告诉记者,为了突破传统的检察业务软件数据不共享、使用不充分、系统不兼容的问题,该院组织技术人员整合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河南省检察机关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网络版)和该院以前使用的辩护人网上预约平台,自主研发了集电子阅卷、案件评查、电子卷宗归档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电子卷宗系统,实现了律师同步电子阅卷和会议阅卷功能,以及案件质量评查功能。
“这种电子卷宗系统打印效果非常好。”姚卫军表示,以前复印卷宗不方便,拆开卷宗只能用手机拍照或者直接放在机器上复印,页面往往变形得厉害,有时还印不全。“案管中心受理案件后,通过高速扫描仪对全案卷宗进行整理扫描,制作成电子卷宗文档上传到专用的档案服务器里。阅卷律师在阅卷过程中只需要发出打印申请,后台工作人员通过远程控制即可实现卷宗高清打印。
除了律师阅卷,该系统避免了同一案件信息在不同软件中多次重复性的人工录入,实现数据共享。同时,每起案件信息根据时间节点的不同,自动更新到相应的软件系统数据库中,能够有效防止案件评查和档案归档工作的遗漏。
电子卷宗系统是中原区检察院对内网功能进行深度挖掘的典型,而在互联网的应用上,他们也“竭尽所能”。该院开通了“中原检察”微信订阅号,其中设置了律师阅卷预约模块,并开通“先预约”功能,即在微信平台查找添加“中原检察”后,只需上传简单身份信息,就可以提出阅卷、会见、听取辩护意见等预约事项。据了解,目前已经有240余名律师获得了电子阅卷服务。
除了预约,律师可以通过微信即时了解案件的最新公开信息,而且在诉讼环节发生变化时,该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员还主动向该案辩护律师推送动态信息,让律师能够及时了解案件最新进展。据该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员统计,目前已经有34名律师开通了此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