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记者 陈余玉 通讯员 丁施施/文
通信运营商为吸引顾客,各种套餐优惠层出不穷,温岭市的金先生趁搞活动办了优惠套餐,却不想被多收26个月冤枉钱。
2013年初,金先生在电信营业厅办理159元每月手机话费优惠套餐,套餐免费赠送原价每月98元宽带。金先生初衷觉得挺划算,却不想每月话费用得格外快,常充值没多久又欠费,金先生平时没查话费清单习惯,又因每月电话业务量确实挺多,便没有多想,每次通知欠费就去充值。
今年6月,在当月电话业务量不多的情况下,居然还是超出每月159元套餐额度,他心生疑惑,跑到电信营业厅打印手机话费明细清单。一查才发现,原来每月免费赠送宽带竟一直在收费,因宽带费是从手机话费扣,所以一直没有察觉。金先生要求营业厅退还多收26个月宽带费2548元,并以多收部分2倍赔偿,但营业厅表示只能退还多收2548元。
双方协商不下,金先生向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投诉。按照《新消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受到损失。电信营业厅实际收费与当时办理时不符,可以认定为消费欺诈。经协商,电信营业厅同意退还多收2548元,并以多收部分一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