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3014线奎屯至克拉玛依(K76+840至K109+031)通信管道恢复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G3014线奎屯至克拉玛依(K76+840至K109+031)通信管道恢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新公管监〔2015〕2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为2015年车辆通行费支出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起点位于奎克高速公路距克拉玛依市约64.5公里的K76+840处,终点为K109+031,项目全长32.131公里,本项目恢复48芯主干光缆及24芯辅助光缆各1根,恢复光缆长度32.191公里。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15年9月15日开工,2015年10月31日交工,总工期47日历天。本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通信管道工程等,具体内容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5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8日11:00,投标人应于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朱新江电话:0991-5282261联系人:裴建壮电话:0991-5822508 13565941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