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翠莲)日前,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包括设立跨境电商示范园区等12条意见,并提出到2020年,上海市跨境电商发展水平要居全国前列。
根据《意见》,上海将着力培育跨境电商完整产业链,形成第三方平台和自营平台同步推进,境内外电商共同参与,进出口并重、多种模式并存、线上线下有序结合的跨境电商发展格局。积极推进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创新,构建高效、便捷、安全的跨境电商管理模式。加快完善跨境电商业务支撑体系,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形成有利于跨境电商发展的生态环境。到2020年,本市跨境电商交易额占全市进出口总量的比重稳步提高,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在具体举措方面,《意见》指出,上海将集聚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跨境电商示范企业;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发展跨境电商物流体系;设立跨境电商示范园区;鼓励跨境电商业态创新;优化配套的海关监管措施;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提升跨境支付与收结汇服务;创新支持跨境电商税收机制;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加强创新研究和人才建设;优化市场环境和统计监测等,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其中,在设立跨境电商示范园区方面,上海将依托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国家级高新区和电商产业园区等,创建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示范园区。支持园区出台有关企业入驻、人才集聚、融资便利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建设区域线下服务平台,鼓励园区建设贸易、仓储、配送、售后等综合服务体系,吸引跨境电商企业入驻,形成集聚和示范效应。
在财税金融支持方面,上海将利用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外贸发展、对外投资合作、服务业引导等专项资金,支持跨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训、开拓国际市场、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海外仓等项目。重点支持跨境电商示范企业发展和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建设。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