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近日,南宁运管部门对一辆涉嫌通过网络打车平台接单载客的私家车主开出了3万元罚款的通知书。
7月31日上午,南宁市运管处联合南宁火车东站铁路派出所、交警等在进站口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一辆车的乘客下车时,司机拿出手机与乘客发生类似手机支付交易的动作。经运管处工作人员查证,车辆属于不具备营运资格的私家车,因此暂扣车辆,拟罚款3万元。
同期南宁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运政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王一非
我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涉嫌非法营运是处以三至十万元的罚款,我们将加大对这一块的打击力度。
解说随后,记者联系被查车主潘先生,他对运管处的处罚决定表示不满,否认自己有营运行为,并聘请了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期被罚车主 潘先生
我没收钱哪来的营运?第一,我没有收乘客的车费、现金也好支付宝也好;第二,乘客也并没有向我支付车费这个事情;第三,我也没有收到平台支付给我的劳务费或者酬金方面,我跟平台从来没有涉及到资金往来。
解说目前打车平台快速扩张,互联网专车服务管理水平也在逐步提升。从乘客角度而言,目前尚未出现明显事实利益损害,反对声音更多来自受到冲击的传统出租车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