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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告别无监管状态-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2 22:06:04]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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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报记者 康英 经历了超过两年的等待,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18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
本报记者 康英本报记者 康英本报记者 康英

经历了超过两年的等待,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18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边界、业务规则和监管责任。业内人士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才算真正意义的网贷合法时代到来,也是大众互联网理财的兴起,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的分水岭。

互联网金融实现“有法可依”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自2013年这个概念诞生以来,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看法,从而也引发相关业务边界、监管归属等问题难以解决。此次《指导意见》,明确给互联网金融定义,即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这是官方首次为“互联网金融”及其包含的七个方面给出明确的定义。《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因此要本着分类指导的原则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责任。互联网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负责监管;网络借贷业务、互联网信托业务、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由保监会负责监管。监管机构将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和违规行为。“《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政府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认可,也是真正意义的网贷合法时代到来,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的分水岭。”易简贷CEO刘晶说。

在她看来,《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政府服务及配套服务的工商、财税、信用、中介、研究等机构提出具体要求,从财税上降低成本,从办事上提高效率,在信息获取上有更多业态的结合,这将加速行业的发展。同时,其进一步明确银行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相关支付业务中的存管职能,也将使现有的支付清算形式有所变化。

告别“无监管”状态,P2P或迎大洗牌

《指导意见》发布之

初,反响最热烈的无疑是

网贷平台P2P。融投贷

CEO张超在接受记者采访

时难掩兴奋之情:“盼了两年,

终于盼来了。”

张超表示,虽然互联网金融概念早就提出,但对于P2P网贷平台,始终没有一个名正言顺的归类,以至于不少人将P2P与民间非法集资和诈骗联系起来。而今,《指导意见》中明确将网贷平台划入互联网金融业态,无疑是给平台正名,让行业摆脱“无监管”状态。“指导意见此时出台,非常及时、有效。做P2P必须有一个门槛,不能让劣币驱逐良币。”张超表示,意见的出台改变了此前“无法可依”、较为混乱的现象,《指导意见》将重构市场秩序,更好地规范行业发展,更有利于老百姓(603883,股吧)的利益。

据了解,因监管空白,今年P2P平台的问题依然层出不穷。据网贷之家研究院统计,今年6月出现问题P2P平台达125家,创历史新高。其中“跑路”和提现困难成为平台出问题最主要的原因。中国信用评级机构7月16日公布的P2P平台黑名单公告中,更是将1316家P2P平台纳入“黑名单”,另有307家被纳入“预警平台”。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河北恒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侯旭营表示,一旦P2P平台回归纯中介形式,会有大量平台死掉。因为庞大的人才成本、风控成本,致使单纯靠收取佣金维持的平台运营艰难,一些资金实力不够的平台,或者属性不明确、没有第三方托管的平台,很可能在不久后倒闭。

P2P资金存管或全面过渡到银行

在《指导意见》中,有一条颇受业内关注,即要求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

有部分市场人士认为,这一条规定将对不少从事P2P资金托管业务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造成冲击,因为监管明确要求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而非目前业内流行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大多数P2P资金业务都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汇付天下托管,这是不是意味着所有P2P都要更换托管平台?

对此,一位从事互联网金融研究的人士则表示,网贷客户资金银行存管已是板上钉钉之事,预计将会有不少银行与平台开展此类合作,同时明确第三方支付备付金不能用于客户资金的赎回垫付,资金池被明令禁止,未来对资金流向的监控会大大加强。“无论从意见所透露的监管要求,还是市场的发展趋势,让银行来托管资金是接下来必然的发展方向,第三方支付的托管业务可能会被迫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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