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治国
“互联网+”的大风已经吹起,不论你如何看待互联网时代,如何理解互联网思维,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时代的确已经变了,而且变化很大。
对商业社会的核心组成——企业而言,这意味着需要巨大的改变;而对商业社会的核心人物——企业家而言,同样意味着需要巨大的改变。
但是我们往往看到互联网带来的商业模式的变化,传统的老板们关注的往往也是业务的“转型”,他们在困惑中,总是希望找到一条好路子、一个好点子、一段好风口,实现自己的“转型梦”。然而,却很少有人真正关注到:在这样一个平台化、信息化,以及因此而透明化的时代,老板的管理风格,需要转变了。
管理风格之变,对于新生代的企业老板而言,由于出生和成长于互联网时代,采取新的管理理念与方式,并不太难;但是对于习惯了传统管理方式的“旧”老板而言,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为他们当前面临的经营环境(不论是外部大环境还是内部小环境),与过去相比,是“断裂式”的转变升级,这就需要“高速拐大弯”,非常考验他们的能力与心智。而只有他们的理念真正转变,企业的“转型”才有可能。否则,最终或将会是镜花水月。
这让传统的老板们感受到了阵痛,但这还只是刚刚开始。老板们必须认识到,“雇佣时代”已经过去,那种老板有点钱就请人来打工的时代氛围,正渐渐过时。
一方面,创业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选择。不论如何辩证创业不容易、风险大,我们都不得不承认,在互联网时代,获得资本、信息、人才等要素资源的便利性等,大大降低了创业的门槛;另一方面,告别短缺经济时代、在互联网时代成长的员工,已大不同于老一代员工,他们的理想、目标、工作动力都已发生巨大的改变,单凭报酬已无足够的吸引力,何况对企业而言,过高的工资支付也是不可能持续承受的压力;三则很多新型的公司,正在展现越来越多的“中国合伙人”故事,外部的人才氛围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这样一种社会环境下,传统的“雇佣式”的用人方式,“我出钱、你出力”,已无法凝聚人心、获得人才,更不可能把人才的价值更充分地发挥出来。同样,靠那些拿点工资安于现状的员工群体,恐怕也不可能给企业一个美好的未来(当然,某些员工群体是需要安稳心态的)。人之不存,企业发展从何谈起?
因此,“合伙”就成为一种必然,也就是说,老板要真正建立与员工一起发展、共同创业或立业、共享成长的心态,并敢于分责分权分利,这样一种机制,才是符合时代潮流的选择,才能够真正激励员工把自己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统一在一起。
不论是互联网新贵、巨头,还是传统的大佬,越来越的多企业都选择了“合伙”模式。至于具体如何操作,其实有各种模式:一起合资合作是合伙、股权分配是合伙、股利分红是合伙、利润共享是合伙、内部经营责任制考核兑现是合伙、项目负责制也是合伙、员工的付出与回报成比例也是合伙……
“合伙”模式之下,老板们的管理方式势必要发生相应的改变。老板是企业中最重要的“人才资源”,理应在最有价值的环节、发挥最有价值的作用,更多地考虑一般管理者考虑不到的地方。但不少老板,往往陷入诸多日常事务之中,反而没有时间思考战略性、构架性的事情,这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如果说一般的初创公司,老板可能要事无巨细地参与,但是随着公司的逐渐成长,老板的角色也必须开始变化。
如果老板什么都管,那么极有可能会造成这样的后果:一是其它的管理层不会管、不能管、不愿管,因为既然你老板什么都管了,那我们也就不用管了;二是企业内部无法建立的效的管理机制,以人治代替法制;三是老板没有时间考虑更重要的事务。
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管理方式,看似严谨,其实往往很难到位,因为老板没有那么多精力与能力,真正“管住”这些事。往往只是“捂住”而已,在过去企业都是比较粗放的经营时代,这还可以混得下去,但是在互联网时代的信息社会,这种玩法,可能就难以为继了。
对老板而言,日常的事务,应该由“规则”去管,由管理层去执行。作为老板,最应该管的是“非常之事”,也就是更为重要的、日常中碰不到、或者无法用规则明确的。比如战略、模式、投资、项目、企业文化、高层团队建设等等。
要从“日常”到“非常”,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分权”,很多老板谈“权”色变,认为分权就是“要命”一样,而且很多中小企业也的确会出现“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怪圈。其实,“权”根本没那么可怕,企业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还是因为内部没有建立基本的企业运行与管理规则、没有基本的业务流程、没有预算管理与风险管控措施,也没有相应的手段保障,这样盲目分权,当然会出问题。像美的从几个亿发展到上千亿规模,一路分权下来同,不也没有在“权力”上出现过什么问题与风险?
把日常事务放下而不乱的关键,不是老板的信任、下属的忠诚,而是建立清晰的内部规则。
互联网时代,老板要从日常事务中跳出来,尤其有更重要的意义。因为企业一方面面临转型、迭代的急迫需要,另一方面内部的决策节奏必须要加快,这个时候,如何老板还“沉缅”于日常的事务之中甚至以此为安全感与成就感的来源,很有可能就失去继续前进的机会了。(作者系美的学院原院长、玉台塾学习机构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