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产业规模超2700亿
热点聚焦本报记者
李晓红
日前,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的通知》?穴以下简称《通知》?雪。《通知》要求,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并责令各大网络音乐平台在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业内人士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同时让音乐人和音乐唱片公司对未来的网络音乐发展更有信心。
规范网络音乐版权市场
“很长一段时间中,我国网络音乐版权市场都处于无序发展状态,盗版泛滥,内容商发展艰难。”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告诉本报记者,《通知》将对网络音乐的盗版现象进行打击,有利于网络音乐市场秩序的稳定。
近年来,一些音乐人不断呼吁音乐市场版权正规化,业界对音乐版权的意识逐渐加强。比如之前歌手刘欢、高晓松也都提到过音乐版权的问题。然而,现实的情况是,一部分平台正规采买付版权费,一部分靠盗版野蛮生长,甚至连正规版权采买也不规范,亟待监管层采取措施。目前,我国的网络音乐版权市场正处于转型阶段,此次国家版权局针对的是网络音乐平台的内容源不获得版权方授权不可使用,主要是保护原始权益人、规范市场尊重知识版权。
国信产业研究院文化产业分析师景明坤向本报记者表示,“《通知》对于加强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保护力度,构建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如今,网络平台已经成为音乐行业的重要阵地。据《2014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以上提供音乐产品或音乐服务内容的企业已达695家。
“加强音乐版权保护能够为音乐内容商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人才进入,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蔡灵表示,加强音乐版权保护或导致版权价格暴涨,使网络服务商的运营成本高企。
景明坤则认为,加强版权保护是一把双刃剑。“当网络音乐尚处于发展前期时,音乐版权的加强不利于用户的培养,也限制了市场的活力;网络音乐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就需要加强版权保护,维护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表面上用户感觉受影响,长远来看总体利大于弊。”
改变网络音乐行业格局
在景明坤看来,版权重视起来对网络音乐行业格局会有巨大影响。“规模中小型的网络音乐平台会因为无力购买版权而被市场淘汰掉,逐渐形成几家大型网络音乐运营商的局面,有利于提高行业集中度。另外,为有想法的音乐人进入网络音乐运营市场提供了保障。”
蔡灵也表示,此举将削弱一些没有较多音乐版权的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竞争力,同时巩固拥有较多音乐版权积累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加剧网络音乐服务商的优胜劣汰。“版权获得能力较弱的网络服务商将逐渐退出,而大型网络音乐服务商的市场份额会日益提高,行业集中度将愈来愈高。”
不过,蔡灵强调,对于实力较强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如酷狗、虾米、QQ音乐等,短时期内版权或是其竞争的关键要素,但长期看,运营水平才是决胜的关键,因为这些网站资金雄厚,版权量将逐渐持平。
网络音乐收费时代来临
据《2014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音乐产业的市场总规模达2716亿元,而数字音乐市场的规模达到440亿元,其中,无线音乐市场规模达397亿元,在线音乐市场的规模达43亿元。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版权收益只有1.12亿元,相差悬殊的收益凸显出音乐市场严重的版权问题。
“制约收费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多年来用户已经养成了享用"免费午餐"的习惯,政策出台,可能会有较强的不适感;二是音乐通过网络传播极为便利,共享或分享已经成为网络主流行为,一些情况下收费在技术上还有困难。”景明坤说。
蔡灵也认为,多年以来用户已经形成免费试听音乐的习惯,此外替代效应较强,总有音乐服务商让用户免费试听。
在业内人士看来,《通知》一方面是对盗版展开最后的打击,一方面是为了数字音乐付费的过渡进行铺垫。据透露,国家版权局早于《通知》正式下达前已约见了国内各大音乐服务商,并给了各大网站2到3个月的过渡期,各家拿出自己的一套收费方案,有偿音乐下载已成定局。
北京爱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裁张志远表示,我国的音乐行业近几年处于停滞状态,而付费模式则能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僵局,但目前付费模式难以实施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则是侵权、盗版问题严重,所以当版权受保护后,付费模式也将离得更近。另外,音乐平台现阶段的竞争主要针对音乐作品版权,但随着版权愈发重要,音乐平台会从渠道、版权的竞争逐渐发展到上游的内容制作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