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针对湖南耒阳市文联主席熊艾春怒砸网站电脑一事,请问,患有精神病的人是否可以当公务员?打砸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赔偿?
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张桂枝律师:熊某的身份如定性为公务员,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公务员入职时有体检要求,患有精神病史的不符合录用标准;入职后如出现精神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应根据具体病情调整工作岗位或办理病休。
熊某虽为公务员,但砸坏网站电脑系其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对网站承担赔偿责任。若熊某被鉴定为精神病人,不论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监护人的侵权责任。若熊某自己有财产,则应当从他本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长沙晚报记者 朱炎皇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