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6日对北京新浪阅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创运营部编辑彭波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签约作者谭兴祚、乔有福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一审判决,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彭波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谭兴祚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乔有福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判决追缴没收谭兴祚、乔有福的非法所得。新浪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为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督办案件。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