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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30线星吐、乌奎段及阜康主线站联网非现金支付软件工程招标公告-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2 15:00:02]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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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招标条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30线星吐、乌奎段及阜康主线站联网非现金支付软件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G30线星吐、乌奎段及阜康主线站联网非现金支付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

1、招标条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30线星吐、乌奎段及阜康主线站联网非现金支付软件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G30线星吐、乌奎段及阜康主线站联网非现金支付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综〔2015〕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招标工作内容(1)招标概况和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本项目共设置一个合同包。(2)本项目计划工期:2015年9月20日前完成。阶段工期为:2015年7月30日前完成联网收费系统软件编制工作,2015年9月20日前完成全国联网测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专业公司。(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3)投标人必须具有①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实施过1个省级(直辖市)及以上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应用软件工程业绩,②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实施过1项非现金支付车道或ETC车道应用软件工程业绩。(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有兴趣的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8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于2015年6月10日11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召开投标预备会。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11:00,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网站、《新疆经济报》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联系人:曾慧电话:0991-5282347行政监督:0991-5281014纪检监督:0991-5281407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裴建壮电话:0991-5822508 13565941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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