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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年内对电商企业不专门组织税务检查-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2 12:09:26]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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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记者 邢昀)税收收入增速进入新常态,今年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同比增长仅3.4%,压力之下引发社会对加强征管的担忧,此前部分天猫商家曝出遭遇查税风暴。5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各级税务部

(记者 邢昀)税收收入增速进入新常态,今年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同比增长仅3.4%,压力之下引发社会对加强征管的担忧,此前部分天猫商家曝出遭遇查税风暴。5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各级税务部门今年内不得专门统一组织针对某一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

5月6日国税总局网站发布的《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完善对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和管理服务措施,大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湖北黄石地方税收研究会副秘书长胡邵峰对记者表示,税务机关要介入互联网的生态,需要解决资金和技术上的门槛。

对于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国税总局的《意见》强调,深入分析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特别是对处在起步阶段、规模不大但发展前途广阔、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经济形态,要严格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扶持政策,坚决杜绝违规收税现象。

此前桂林、上海等地曝出税务机关约谈电商企业,要求补缴税款,引发关注。一位东部地方税务机关人员对记者表示,电商中很多的个人网店或者小微企业,不仅涉税信息难以掌握,而且税收收入不多,征管成本又高,所以实践中征管都非常宽松。

规范电商征税是大势所趋,处于修订中的《税收征管法》也在其征求意见稿中对电商纳税做了相应规定。

就电商征税而言,胡邵峰强调,税务部门需要两方面的数据信息:一方面是电商的银行账户信息,即现金流水;另一方面是电商平台的交易信息。前者在新的税收征管法正式出台之前,基本看不到实现的可能。后者,一般交易数据在电商平台和网店间是保密的,单靠某一地方的税务机关来充分获取并利用,既不现实,也无效率。

一季度税收收入增速乏力,部分地方面临严峻形势,以辽宁省为例,一季度辽宁省税收同比下降32.7%,金融、汽车、钢铁、批发零售等行业税收都呈现负增长态势。

税收增长压力之下,《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国家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任务。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依法加强增收节支,构建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加强对税收收入的监测和分析,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强化税收收入入库管理。

《意见》还表示,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严禁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超越权限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收“过头税”、空转、转引税款、突击征税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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