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谭华懿 通讯员 龙小清)办了买手机送宽带套餐,结果搬家后宽带却没法迁移到新小区。想终止这捆绑套餐,合约未到期;想退还手机和“光猫”拿回剩下的费用,电信公司却说不符合退换机条件。本来能带来不少优惠的捆绑套餐,日前却让消费者王先生头疼不已。
5月4日,消费者王先生拨打12315热线求助。他于2月5日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一营业厅办理了购手机送宽带的“乐享169元4G套餐”业务,共交款1200元。3月25日,因搬迁住宅,王先生申请了宽带迁移,却被电信公司告知,其新搬迁的住宅区暂无法安装宽带。
在与电信公司协商的过程中,王先生提出:如果无法安装宽带,希望能提前终止宽带与手机的捆绑合同,他把手机和“光猫”退还给电信,换回1200元手机款和“光猫”费用中的剩余部分。但电信公司以合约未到期及不符合退换机条件为由,拒绝了王先生的要求。
经调查了解后,12315工作人员向王先生解释,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关规定,其所支付的1200元是用于购买“乐享169元4G套餐”业务中的手机及“光猫”的费用,在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是不能提出退货的。对此,王先生表示理解,但由于他无法继续使用所办理的套餐,还是希望能终止合约。经调解后,电信公司最终同意王先生提出的部分退款及提前终止合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