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一是国务院已经在发力推动医药电商发展,大趋势、大潮流已形成,国务院也要求“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政策”,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这一期限内完成政策的出台。
二是据相关人士透露,有关医药电商新政是多部门会签、并将共同发布的一份文件,目前该文件已经在其它部门完成会签。如果再进行大修,将重新再走会签流程,在程序上不太合理。除非有特别重大非要修改不可。
三是几个电商巨头分头在三个城市经过一定时间的“试点”,应当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可以给主管部门提供一些决策参考了。
四是旧的电商政策已经严重不适应行业的发展需求,不少公司及个人,都通过不同的“变通”“打擦边球”的方式进行药品网上销售,这种显而易见的现象不可能长期再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