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区)商务、发展改革、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我省电子商务发展,2015年继续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依据《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请各级部门按要求组织所辖县(市、区)进行申报,每市(区)推荐1—2个县(市),并于5月26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省商务厅。
联系人:白燕华
电 话:029—87291528
传 真:029—87291528
附件: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办法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陕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附件2
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电子商务发展,决定开展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是指重视电子商务发展,健全电子商务的领导机构和管理机制,拥有较多地方或区域特色的产品及产业,有一定数量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产业链比较完整,特色鲜明、潜力较大,对全省电子商务或某一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县(市、区)。
第三条 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县(市、区)自主申报和各市(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认定工作,由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组织实施。
第二章 申报要求第五条 申请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的范围为全省各县、市、区。
第六条 申请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地方政府重视电子商务发展。理顺电子商务行业管理体制,有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制定了县域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推进工作。
(二)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水平较高。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商及相关配套产业快速发展,拥有一批为农产品(000061,股吧)销售服务的专业性电商服务企业;经济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较为普及,并与当地产业实现有机结合,形成符合当地特色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电子商务推进工作创新性强,对全省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三)电子商务产业配套比较健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宽带应用广泛,交通运输便利,并建有或正规划建设符合当地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产业园区,有效整合相关资源,实现电子商务集聚发展。
(四)电子商务基础工作比较扎实。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较高,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已经成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引进工作有效开展,行业统计工作积极推进。
第七条 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一)以当地政府名义提出的申请文件;
(二)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申报表(附件1);
(三)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方案(附件2);
(四)与申报条件相符合的有关佐证材料,包括创建工作机构设置文件、产业政策文件、产业园区资料以及相关配套产业发展情况的佐证资料。
第三章 认定程序第八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县(市、区)以当地政府名义提出申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后报省商务厅。
第九条 省商务厅根据认定条件,对各地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确定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候选名单。
第十条 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对候选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联合公布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单位名单。
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http://i3.hexunimg.cn/2015-05-13/175781864.doc1. 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申报表
2. 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创建方案
国务院发文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扩大跨境电商试点 加大政府利用电商平台采购
国务院发力电子商务 跨境电商衔接一带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