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办公厅近日以“商办函〔2015〕150号”发出通知(见附件),对商务部网站地方商务之窗各子网站开展普查。按照商务部通知要求,请你们及其所属县、市、区,就自主维护二级、三级网站情况进行自查,填报商务部通知附件中的《政府网站基本信息表》、《地方商务之窗网站清理情况总表》。
请在5月19日前以公文形式将上述两表报送我厅(电商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我厅信箱:xinxihuachu@sccom.gov.cn
联系人:蒋波、尤涛、赖锋。
联系电话:028-83234935、83230904、83232112
特此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
2015年5月11日
http://i3.hexunimg.cn/2015-05-11/175707528.doc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