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聊城消息(记者王茜)两人通过网络交易,非法买卖、组装枪支,本想用来娱乐,没想到触犯了法律,最终获刑。近日,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件,判处张长永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王才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4年4月22日,张长永通过朋友的网购账号,在网上购买了一支快排气枪,卖家直接将该零部件寄给其朋友。朋友在收到货物后,把组装好的气枪交给了张长永。王才义看到后,让张长永帮忙购买一支同样的气枪自用。随后,张长永便使用自己的账号在手机淘宝上帮王才义先后购买了两次,每次一支,均直接寄给了王才义,其中一支由王才义自行组装,另一支由二人共同组装。经聊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该三支气枪均认定为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张长永、王才义非法购买、组装以气体为动力的枪支二支以上,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作出判决:对张长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对王才义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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