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医生
西门子旗下医疗部门涉嫌在华贿赂医院使用其高价医疗产品,近日遭国家工商总局调查。《北京商报》报道称,工商总局指控西门子公司及其经销商通过免费提供医疗器材的方式,换取院方在此器材上独家使用西门子开发的化学试剂,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而此次被曝光的贿赂事件涉及包括验血设备在内的多种医疗器材,涉案医院多达1000家。
西门子涉嫌在国内市场上大肆行贿,首先是一种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工商总局对其给予指控,更多出于维护市场秩序这一目的。
然而,西门子涉嫌贿赂上千家医院,还破坏医疗秩序。此行为导致医疗体系内部腐败案件多发,也致使医疗费用大量被侵吞和流失,变成了西门子的不当利润和腐败分子的赃款。因此,评估西门子在该案的不良影响,必须加上他们对医疗秩序方面所起到的破坏作用。
这两方面的破坏,其实应该在该案的查处上有所体现,具体到案件的经办单位,工商总局固然可以查处贿赂,但他们势必更加侧重于维护商业环境和市场秩序,不会侧重于反腐。也就是说,此案最好与反贪部门共同查处。只有各司其职,才能确保此案的腐败问题同样受到重视。
之所以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在类似案件当中,的确存在厚此薄彼、重市场秩序轻医疗秩序等现象。去年查处葛兰素史克在华行贿案时,尽管工商总局最终对该公司处以30亿元的巨额罚款,但在反腐层面却显得十分乏力,对于接受葛兰素史克贿赂的医院和医生,却似乎鲜有对应的严查。如此维护好了市场秩序,但难以维护好医疗秩序,也不利于在医疗系统反腐倡廉。
从近年来曝出的医疗系统腐败案件来看,一方面显现多发趋势,另一方面多与大型医疗器材和药品购置有关,甚至出现一家医疗器材公司腐化一大批医院的局面。可见,对于类似案件,要在市场秩序和医疗秩序两方面下手,行贿受贿一起查。具体到西门子一案,别忘了,有多达1000家医院涉案其中,对于涉嫌受贿的具体责任人,不能轻描淡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