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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卖家侵权 瓯海一企业连同淘宝一起告了 淘宝认为名誉受损 反告企业恶意诉讼索赔5万元-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2 07:53:08]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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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商报记者 戚祥浩 近年来,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权意识越来越高,但一味去法院起诉,并非毫无风险。 昨天,瓯海法院在通报近年来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时透露,他们曾受理了一起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

商报记者 戚祥浩

近年来,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维权意识越来越高,但一味去法院起诉,并非毫无风险。

昨天,瓯海法院在通报近年来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时透露,他们曾受理了一起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原告是淘宝公司。起因是,瓯海一企业认为淘宝卖家侵权,连同淘宝方面一起告了。淘宝方面认为企业恶意诉讼导致自身名誉受损失,索赔5万元。

瓯海一企业起诉淘宝又撤诉

位于瓯海的浙江辉伦婴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伦公司”)系“小白熊”注册商标权利人,该商标核定使用范围包含电气奶瓶加热器。

辉伦公司称,他们通过投放大量广告,使“小白熊”在婴童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让他们吃惊的是,淘宝网上一家网店却大肆销售质量低劣的小白熊暖奶器,其中型号为HL-0607的小白熊暖奶器,30天成交1448件,售价为55元,促销价为34.65元,30天侵权销售总额高达7.9万余元。网店的卖家姓应。

得知权利受侵犯,2013年,辉伦公司不但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起诉应某,还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一并告了。他们的理由是,淘宝疏于法律规定的审核义务,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应与应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辉伦公司请求法院判处,应某停止销售并销毁侵权产品,赔偿损失10万元,淘宝方面对此担负连带责任。在诉讼中,辉伦公司撤回对淘宝的公司的诉讼请求。最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处应某停止销售并销毁侵权产品,赔偿辉伦公司1.5万元。

淘宝要求道歉并赔偿损失

虽然辉伦公司撤回了诉讼请求,但淘宝方面并未作罢。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不久,淘宝方面把辉伦公司告到了瓯海区人民法院。

淘宝方面起诉称,淘宝网作为向用户提供商品和服务交易的网络平台,其所有商品信息均由网站用户在个人终端上自动上传。对于侵权产品,由于淘宝网上卖家数量巨大,销售的商品不计其数、种类繁多,且卖家及销售的商品均处于不断变化中,他们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并不具有审查所有传播信息的能力和义务,其只能承担相应的注意及协助义务。针对可能出现的网站用户上传侵权商品信息的情况,他们制定了相应的投诉规则,并在网站上将投诉规则予以公告,已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

他们接到辉伦公司投诉后,根据投诉规则,及时删除了涉嫌侵权产品信息的链接,并将涉嫌侵权者的详细信息提供给辉伦公司,已经完全履行了相应的审核及协助义务。但是,辉伦公司罔顾他们的多次提醒以及警告,使他们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去应对诉讼,却又当庭撤回了对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

淘宝方面认为,辉伦公司的行为无疑是一种恶意诉讼行为。该种恶意诉讼行为,使他们的名誉受到影响,同时他们支出了大量不必要的应诉费用,对他们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避免此种行为的再次发生,淘宝请求瓯海法院判令辉伦公司对他们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昨天,瓯海法院一位法官透露,双方后来还是和解了,淘宝方面最终选择撤回起诉,并得到法院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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