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已经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近日正式对外公布,并要求全省各地组织实施。省政府明确,我省将逐步落实网络实名制,大力推进网络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同时,我省将突出重点职业人群的信用管理。对重点职业人群,包括公务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律师、证券期货从业人员等人员,全面建立信用档案,并实现政务共享查询。本报记者 赖劲松
严惩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规划》明确,我省将全面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其中,金融领域信用建设方面,我省将加大对金融欺诈、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逃套骗汇、洗钱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金融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银行、证券、保险、外汇及其他金融机构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制度,强化金融业对守信者的激励作用和对失信者的惩戒作用。
识别钓鱼网站将更容易
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方面,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和交易信用评估制度,加强电子商务企业自身开发和销售信用产品的质量监督。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制度,完善网店实名制。加强网店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电子商务领域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以次充好、服务违约、非法传销等欺诈行为。打击内外勾结、伪造流量和商业信誉的行为,对失信主体建立行业限期禁入制度。针对存在钓鱼网站诈骗现象,我省明确,要开展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工作,推广应用网站可信标识,为电子商务用户识别假冒、钓鱼网站提供手段。
对于大多数市民来说,上网是每天生活的一部分。我省明确,大力推进网络信用建设,逐步落实网络实名制,完善网络信用建设的法规制度保障,大力推进网络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建立网络信用评价体系,对互联网企业的服务经营行为、上网人员的网上行为进行信用评估,记录信用等级。建立网络信用“黑名单”制度。
打击诈捐骗捐失信行为
在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建设方面,我省将推动救灾、救助、养老、社会保险、殡葬、慈善、彩票等方面信用制度建设,打击各类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惠民政策申请环节的诚信承诺制度,严格受益条件审查,完善退出环节管理,强化对社会救助的动态管理及保障房使用的监管,将失信和违规的个人纳入信用“黑名单”。
法院裁判文书网上公开
我省还将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全省将实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审判执行工作流程网上公开、庭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鼓励倡导信法守法、诚信交易、互信合作,依法制裁商业欺诈、恣意违约毁约、假冒伪劣、虚假诉讼等失信行为,引导诚实守信风尚。
建立重点职业人群信用档案
我省将突出重点职业人群的信用管理。对重点职业人群,包括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统计从业人员、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评估师、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保险销售经纪和公估从业人员、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专利服务从业人员、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执业兽医等人员,全面建立信用档案,并实现政务共享查询。完善职业行为操守规范,在职业资格取得认定、职称评定晋升环节,推广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并对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进行惩戒限制。
交换信用信息让失信者受限
省政府明确,到2017年,省、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本建立,并达到互联互通,大多数的省级行业信用信息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县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与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达到互联互通,力争在2020年实现全部互联互通。
对失信主体进行惩戒约束。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发挥群众评议讨论、批评报道等作用,通过道德谴责,形成社会震慑力,约束社会成员的失信行为。
我省明确,将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实现多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