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诸城市检察院以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检察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为契机,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依托网络优势,采取多种措施,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按照省、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科技强检步伐。该院先后投资600余万元,完成了机房改造、信息系统分级保护、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远程视频接访等,搭建7条检察专线,分别接入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和6个派驻镇(街)检察室。建成办案指挥中心,实现与该院各派驻检察室、办案工作区、审讯室视频通话,并与市检察院大要案视频指挥中心联网。加强监管场所的监控联网和刑事执行检察信息化建设,建成60余平方米的监控中心,对整个监区实现了无缝隙、无盲区覆盖,使每个在押人员的刑罚执行过程以及监管场所的监管活动均置于检察机关的视野之内。投资200余万元建成侦查情报中心和技术鉴定中心,配置高端电子取证、身心监护仪、测谎仪、话单分析等设备,为职务犯罪侦查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投资70万元对案件管理大厅、控申接访大厅、办案工作区的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检察宣告庭、远程询问室也建成并投入使用。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把信息化建设纳入规范化轨道。一是坚持用制度规范各项工作和人员管理,先后修订完善了该院《信息化管理规范》《视频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充分发挥信息部门管理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二是强化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入侵、反黑客、反窃密系统建设,做好安全保密检查,定期进行全网病毒查杀;积极主动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带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及移动存储设备,特别是涉案笔记本严禁借出、严禁接入互联网;计算机及存储介质维修或报废前要将重要数据全部删除,防止内部数据外泄。三是将信息化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积极按照上级检察院部署搞好检务综合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务管理系统、队伍管理系统、绩效考核系统、侦查信息化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刑事执行检察信息系统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的应用。研发了“司法办案程序跟踪监督簿、办案安全防范跟踪监督簿和扣押冻结款物跟踪监督簿”系统软件,实现了对司法办案程序、办案安全防范和扣押冻结款物的智能化管理,有力地规范了司法行为。
(作者单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诸城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