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讯 (记者魏红萍 通讯员袁晓星报道)“我们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开通以来,执行能力得到极大提升,有些"老赖"开始主动履行法律义务。”11月3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潘多栋介绍说。
潘多栋说,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开通以来,“老赖”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的情况在不断增多。2011年,天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常某申请执行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经查询、调查,被执行人陈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且长期在内地,住所无法确定,天山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
2015年,此案被列入清理积案,天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再次对被执行人陈某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仍不在本市居住,遂制作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将陈某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不到一个月,承办法官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常某的电话,称被执行人陈某主动找到他,将欠了他7年的案款全部还清。
“消失”了几年的被执行人为何主动出现并自愿还款?潘多栋说,因为法院将陈某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后,陈某发现自己连动车都坐不成了,真切地感受到新的失信惩戒措施对自己工作、生活的影响。
无独有偶,2012年10月23日,丁某与王某因口角双方互相推搡斗殴致丁某受伤。当日,乌市公安局新市区分局作出对王某行政拘留10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随后丁某诉至新市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给付丁某10475.52元。
因王某受到行政处罚,且当时发生事故时双方均存在过错,故其故意躲避拒不履行判决书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多次到王某出租房屋中寻找,但其配偶拒不提供王某下落及财产线索,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失信被执行人平台建立后,新市区人民法院将王某提交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3个月后,王某因无法购买飞机票回到内地而主动向新市区人民法院履行了判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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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1668件
截至8月份,全市两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1668件,超过历年同期40%。为破解执行难题,全市两级法院采取曝光“老赖”名单、网络查控执行等举措。
2013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将拒不履行的“老赖”纳入失信“黑名单”。全市两级法院还将“老赖”名单在多家媒体及户外电子广告屏等平台发布公示,部分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机制而全部或部分履行了案款。
今年7月,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使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即“总对总”查控系统)。截至9月中旬,全市两级法院共查询2500余件案件,查询到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开户的3000多个银行账户,存款金额达9.5个亿,完全执结案件162件,部分执行案件516件,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