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勇)随着“双十一”的临近,又到了网购的高峰期。昨日,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要注意网购消费陷阱。
“"双十一"很多经营者推出了"全年最低"、"抢购"、"狂欢节"等"双十一"庆典活动,看似商家都做出了极大的优惠折扣力度,但消费者一定不要被某些虚假宣传、虚假折扣所迷惑。”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有时经营者是先抬高价格后再打折,消费者事先一定要问清活动的详细情况,有无什么限制,对商品进行前期的了解或在不同的购物平台和商铺进行比较后再做决定。也可以保留"抽奖秒杀"细则、礼品清单、订单细节等相关截图,以防商家事后私自取消订单、修改活动详情,致使消费者利益受损。”
此外,消费者还要注意所购商品的特殊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不在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范围之内,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谨慎。
“消费者一定要保存好购物凭证。”这位负责人表示,凭证内容包括:保存好商品,不要有人为损坏;保存好票据或网购凭单;保存好网上截图,包括宣传图片、聊天记录等;保留快递公司的包装。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应先及时与商铺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的网络购物平台投诉或向商铺所在地的工商、消协部门投诉。如遇到网络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运用相应法律法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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