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金彪
据新华社报道,从今年9月1日起,电信企业在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将要求用户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当场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进行验证。同时,电信企业也将通过各种方式对尚未实名登记的“老卡”进行补登,尚未办理电话卡实名登记的用户,在办理资费调整、查询等业务时都将受到限制,而且不排除“停机”的可能性。这标志着我国推进手机卡实名制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早在今年年初,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就联合印发《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2015年12月31日前,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率要达到90%以上。
再往前追溯,2010年,手机实名制就由工信部首次发布。2013年9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根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装机、移机、过户,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开户、过户等入网手续时,应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
自手机实名制正式实施以来,该项政策就一直存在争议,有人认为此举将能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减少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的数量,方便对电话诈骗活动进行追踪,但也有人认为,即使实施实名也很难杜绝垃圾短信、广告短信、诈骗电话等现象的发生,并担心实名制会泄露个人信息,从而给手机用户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应该说,人们的担心有一定的道理。实施手机实名制后,个人信息泄露一度成为手机用户受到垃圾短信侵害的重要原因,而泄露的渠道有许多都来自于电信运营商。央视“315”晚会曾曝光电信运营商涉嫌违规向用户发送垃圾短信以及违法信息,并出卖用户信息。
从国际经验来看,实行手机实名制还是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手机实名制有利于构建一个健康的通信环境,从源头上治理不良信息和手机犯罪。目前,全球已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该政策。例如,日本早在2000年就开始实施手机实名制,要求新入网预付费手机用户提供个人信息,防止预付费手机的犯罪问题。韩国也在2002年提出了该政策,要求发布手机广告信息必须实名,对于滥发手机广告信息者,处以相当于8500美元的罚款。
而手机实名制在我国甫一实施就遭遇了尴尬,自工信部宣布实施手机实名制已过去了5年,仍有上亿的用户未纳入实名制。这种现象之所以发生,除了手机用户担心个人信息泄露、不愿意配合之外,其主要原因还在于,运营商未能尽到相应的责任。
无疑,手机实名制会触动运营商的利益,增加运营商的成本,销售人员的工作量也会大大增加,运营商还需要购置很多设备,以便对身份证等资料进行审核。
此外,手机实名制还会影响到运营商的销售。目前,网络销售、代理点(如报刊亭)等仍是运营商发展用户量的重要来源。由于手机实名制要求代理商在售卡时,必须存留身份证复印件,并后期上交运营商备案,无形中提高了社会渠道售卡门槛,进而影响电话卡的销量,触及到运营商和代理商的利益。
因此,对运营商来说,推进手机实名制应摆脱利益羁绊、强化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则应协调运营商联合行动,督促各运营商建立严格的渠道管理规范,确保手机实名政策能在每个运营商中得到彻底的执行。
首先,运营商应在支撑系统、用户信息管理以及客户服务等环节,投入精力和成本进行改造,以完善手机实名制的实行。
其次,运营商要加大对预付号手机的监管工作,运营商需管控好代理商,确保用户信息真实有效,并补充已销售“老卡”的实名登记。
目前,由于未登记的“老卡”数量还比较多,运营商应采取短信、热线、广告等方式提醒用户,也可以利用业务发展、话费奖励等方式,鼓励未实名登记的老用户进行补登,让老用户早实名、早受益,但采取“停机”的做法并不可取,因为这不符合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当然,手机实名制作为一项牵涉面较广的公共政策,它的实施不是仅靠运营商或单一部门就能完成的,还需要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共同行动。
最后,值得指出的是,个人隐私的妥善保护是推进手机实名制的一个重要前提,它必须以严格的公民隐私法作为保障。只有个人隐私得到严格保护,运营商才不敢将用户信息泄密、出售,手机实名制才能得到更广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