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及风险交流会现场。中国经济网 苏兰/摄中国经济网西宁8月5日讯 (记者 苏兰)国家统计局昨天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6.9万亿元,同比增长59.4%。“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不容忽视,去年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仅为73.9%,为加强监管,让质量违法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形成打击假冒伪劣的天网,我们责无旁贷齐抓共治………”质检总局副局长张沁荣在8月5日于青海召开的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及风险交流会上如是说。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此次会议提出,要坚持开放、共享、协作的原则,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共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新生态。经过半年的发展,新一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入了已经成立半年的由质检总局发起成立的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质检总局副局长张沁荣在致辞中指出, “联盟”是质检系统锐意改革,针对新业态创新监管模式,破除信息孤岛的重要平台,是提升电商质量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共治共赢的有效载体。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 “联盟”旨在通过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提高质量信息利用效率,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使质量违法失信者在电子商务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自2015年1月22日成立以来,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作为政企协作共同净化电子商务环境、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桥梁和纽带,建设工作有序开展,运行成效逐步显现。
“联盟”专门成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这是国内首个为政府监管部门、电商行业企业、广大消费者等电子商务相关方提供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的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已通过该平台在联盟内部共享了100多万条标准、认证、许可等信息,近2万条监督抽查信息。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联盟”运行半年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并在两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一方面,着力促进电商企业之间的共享共治。通过建立电商企业质量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使电商企业特别是电商平台之间及时交流和传递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内部质量管理信息,最大程度地挤压不良企业和假冒伪劣产品的生存空间,使质量违法失信者在电子商务领域无处可藏。
与此同时,着力促进政企之间的共享共治。通过建立政企质量信息共享机制,既为电商企业提供3C认证、组织机构代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查询服务,更重要的是政府监管部门能够及时从电商企业获取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失信信息,及时跟进监督检查,准确锁定目标,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联盟”当前和下一阶段工作主要是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完善制度和机制,保障共享联盟高效运行。二是要注重优化和整合,实现信息全方位共享融合。三是要加强协作和联动,发挥信息联盟最大效用。
张沁荣副局长强调,“联盟”的有序运行需要各相关方共同努力、齐抓共治,建立良性循环、优胜劣汰的生态系统,把电子商务发展推向质量时代。电商企业应积极支持和参与共享联盟建设,共享联盟秘书处也将积极为各成员单位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