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随着网络支付日趋方便,非银行类支付机构也趁势迅速崛起。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央行7月31日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其中单日交易限额和年累计交易限额的规定引起消费者广泛关注。那么,5000元的限额是否限制了消费者的消费能力?
基本不对客户支付造成影响
“单日只能支付5000元太少了吧,网上买个高端手机都困难。”“有了交易限额,我们"剁手族"还能顺畅地购物吗?”一时间,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的额度问题成为热点话题,而这源于征求意见稿的一条规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
当真没法愉快地做个“剁手族”了?其实不然。征求意见稿的释义明确指出,额度限制仅规范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则不受该条款限制。
业内人士称,如果消费者把钱打进“微信钱包”里,用里面的“零钱”支付就得受额度限制,但如果通过微信绑定的银行卡支付就不受该规定限制,仅受各家银行的网银支付、快捷支付限额限制。
其实,不仅依据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设置了单日交易限额,征求意见稿中还对综合类支付账户、消费类支付账户分别规定了年累计20万元、10万元限额。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限额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
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少了
尽管征求意见稿的限额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但对于支付机构而言影响却不容忽视。
“余额限额管理直接关系到第三方支付资金沉淀问题。”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人员称,在监管部门的引导下,消费者也许会更多地选用银行的网上支付,自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沉淀资金就少了。
约束的同时应留足发展空间
“意见稿是想要让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当初获得牌照时的初衷,专注于服务电商。”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学院教授黄震表示:“目前征求意见稿对于非银行网络支付业务管理过于审慎,有的业务范围和额度不应限制得太窄,应给非银行支付机构留足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