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行7月31日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将对第三方网络支付进行严格监管。《办法》公布后,网上议论纷纷,“单日限额5000元?开玩笑吗?装修买张床都不够!”“花钱也受管制?还能愉快买买买吗?”“说好的促消费呢?”那么,央行拟严管第三方网络支付,剁手族还能不能快意“买买买”呢?
支付账户不受存款保险保护
《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备受关注:“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不应超过5000元。”央行在细则释义中特别明确一个概念:这主要针对支付账户余额。
之所以对这部分资金做限制,主要出于安全考虑。央行明确指出,支付账户不同于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某商业银行零售部总经理说,第三方支付账户余额与存款不是一回事,前者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做信用背书,银行存款不仅有银行信用背书,还有存款保险法保护。
按央行要求,一旦某件商品价格超过5000元,支付账户消费是要限制的,但如果动用银行账户消费就不受限制,所以,不存在剁手族不能“买买买”的问题。对此,一不愿具名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人士表示,系统的跳转过程,监控非常薄弱,安全风险不降反增,近两年,一些钓鱼网站就利用跳转环节的漏洞窃取客户账户资金。该人士说,2013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交易次数达17亿次,2014年为45亿次,平均每天交易1230多万次,如果需要跳转,对银行网银系统是个挑战。
对于这一限额,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岷峰说,主要是因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不够,监管力度需相应加强。
第三方支付账户实名制
按央行规定,个人在第三方开具支付账户,需要实名制,第三方机构需核实有效身份证件,并通过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以及银行、征信机构等单位提供的数据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综合类支付账户,必须有5种以上的交叉验证方式,才可享受消费、转账、购买理财产品或者服务的功能。而如果是3个以上、5个以下的交叉验证方式,只能开具消费类支付账户,这类账户只能进行消费,以及给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不能给别人转账,也不能购买理财产品。“要集齐5个机构证明,你才能证明"你是你"。”这是网友用来戏谑央行关于开立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要求——实在太难了。
“银行开户只需提供身份证即可,系统自动与公安系统联网。而网络开户并不是在柜台面谈面签。”某城商行零售部人士说,央行此举意在加强验证,确保网络支付安全。当然,这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在柜台面谈面签的规定,几乎是一个不能完成的任务。即便是支付宝、微信这样的第三方支付,都难以完成。某第三方机构人士说,如果说一二线城市开证明相对容易,那么三四线城市甚至农村就很难,农民上网购物就变得更艰难。
网贷平台不是金融机构
在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很多人认为,这一条款对于P2P网贷平台来说是个打击,央行要求各项资金收付业务应给予其银行账户办理,以对相关机构进一步明晰资金流向,加强资金监管、避免风险传递。
在陆岷峰看来,并非如此。“央行此前的指导意见明确P2P网贷平台的定位,是信息中介,而不是金融机构、也不算非银行金融机构。”他说,指导意见提出应到商业银行办理托管,这里是“应该”,而不是“必须”,就留下空间。
无论是对限额进行控制,还是对转账、理财、资金托管进行限制,陆岷峰认为,这一系列限制条款严格划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的“楚河汉界”,通过规范起操作,将其拉回通道技术的原始轨道上,所有资金必须进银行账户管理,不允许第三方支付吸收存款、不允许第三方支付进行体系内转账。
本报记者 赵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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