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阳
7月1日,由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起的一起公益诉讼案正式被法院受理。这次公益诉讼分别以广东欧珀(OPPO)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为被告,诉讼理由是这些手机厂商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不是上海消保委的认真履职,我们很难相信,我们每天使用的智能手机里竟然有那么多“猫腻”:有些手机能够自行“偷跑”流量,最多的一款送检苹果手机居然一个月能“偷跑”60多元;手机预装软件成普遍现象,最多的一款送检OPPO手机竟然预装71个软件;手机标称容量与实际容量存在差异的情况同样“非常普遍”,一款标注容量为8G的索尼手机实际可用容量仅为标称容量的53%......智能手机,原来不仅方便操作使用,在“坑人”方面也很“智能”。
实际上,早在2013年9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就曾报道,揭示预装软件在影响运行速度、浪费手机流量的同时,还对手机预装软件背后隐藏的利益进行了深层次调查。然而,对于如此公然损害消费者权益和威胁信息安全的现象,我们并没有看到有关监管部门出手进行有力治理,以致于到现在,一些现象更加严重,甚至是变本加利。而消费者对手机问题的投诉,并不在少数。如在上海,从2012年以来上海消保委受理的手机类消费投诉案件一直呈上涨趋势,已经连续3年占据商品类投诉第一位。
或许正是出于手机类消费投诉案件连续3年占据商品类投诉第一位的情况,才有了上海保消委对20款不同品品牌的手机的送检,并对个别手机生产公司提起了公益诉讼案。然而,这么多国外和国内品牌手机普遍存在的这些问题,其他地方的消协等组织或有关部门,为何不能及早站出来为消费者维权?以致于让预装软件及难以卸载甚至是“偷跑”流量等问题成为几乎所有品牌手机的“普遍现象”?
在加快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5亿之多的智能手机用户,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被蒙在鼓里,不知道还有多少人的权益正在受到侵害。这一问题,恐怕决不是一个上海保消委的责任,质检部门、工商部门等有关部门,更不能无动于衷。我们期待,“智能手机”频成“智能坑人机”这一问题的处理,在被媒体和有关部门关注和诉讼之后别再无功而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