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证实,邓超“出轨门”名誉权纠纷一案已被该法院受理。邓超起诉新浪微博即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要求其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微博。
邓超在起诉书中称,2015年6月17日,新浪微博名为“圈内老鬼”的博主首先发布内容为“哎!又一跑男出轨了”等针对邓超的造谣诽谤内容。
邓超认为,“圈内老鬼”等人此次恶意中伤,发布的造谣诽谤言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严重损害。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微梦创科公司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微博。
新华社、《北京晚报》
微评:诽谤他人,理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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