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冒充电信工作人员,盗接电信交接箱内电信用户的电话线,利用他人的电话号码拨打Q币充值电话进行充值,盗取固定电话费达2万多元。近日,被告人罗某、陈某坚均被江门市蓬江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4年5月,被告人罗某从一名叫颜某(另案处理)的男子处学会盗打电话充值QQ币的方法,并从颜某处取得大批量要充值的QQ号码。后被告人罗某、陈某坚伙同陈某龙(另案处理)窜到蓬江区荷塘镇和潮连街道,携带接线电话机、开线箱钥匙等作案工具,多次将荷塘镇或潮连街道数个路段的电信交接箱撬开,用接线电话机盗接交接箱内电信用户电话线,利用他人的电话号码拨打Q币充值电话,为颜某提供的特定QQ号码充值QQ币。充值成功后由被告人罗某把充值成功的QQ号上报给颜某,再由颜某支付报酬给被告人罗某、陈某坚及陈某龙。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期间,被告人罗某、陈某坚通过用上述方法盗接交接箱内电信用户电话线为特定QQ号码充值QQ币,共计盗取中国电信固定电话费26510元,盗接的电信交接箱达20多个。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陈某坚无视国家法律,以牟利为目的,共同多次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共盗取中国电信固定电话费2651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罗某、陈某坚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依法没收或销毁中国电信工作证、笔记本、手提电话机、电话线、上网卡、助力车等作案工具,并责令被告人罗某、陈某坚共同退赔被害人单位被盗取的固定电话费26510元。
信息时报记者 张芳玲
通讯员 阮锦平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