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蔡先生:现在流行网上购物和电视购物,如果消费者实际收货后发现货不对板或者使用后发觉有质量问题,该怎么办?
江西贤和律师事务所叶涛律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消费者网上购物和电视购物,实际收货后发现货不符,如是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的,应按要求履行交货或者退回货款,并应承担消费者由此发生的合理支出。如是经营者存心欺诈的(比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消费者可要求加倍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使用后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如属国家规定或经营者承诺实行“三包”的,应按规定或约定实行包修、包换、包退。普通商品在保修期内应无偿返修,如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合格,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