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讯 (记者 纪树霞)为谋取市场竞争优势,淘宝网店店主雇佣他人,以同一账号大量购买另一淘宝网店的商品,致使该店铺被淘宝公司认定为虚假交易刷销量,并因此损失19万余元。昨日,涉嫌犯有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董某和谢某,在江苏警官学院受审。据悉,该案系此类案件江苏首诉。
董某是安徽人,经营淘宝网店“论文相似度检测”业务。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4月,董某为谋取市场竞争优势,雇佣在校大学生谢某,多次以同一账号大量购买北京某公司南京分公司淘宝网店铺的商品,致使该公司店铺被淘宝公司认定为虚假交易刷销量,并对其搜索降权。因消费者在数日内无法通过淘宝网搜索栏搜索到被刷淘宝店的商品,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正常经营。
起诉书显示,2014年4月18日,董某指使谢某使用同一账号,以1元的价格恶意购买北京某公司南京分公司淘宝网店铺商品120单;4月22日,他又指使谢某使用统一账户,以1元的价格恶意购买该公司淘宝网店铺商品385单;次日,董某再次让谢某在该淘宝店里购买了1000单商品。当日,该店铺被淘宝公司认定为虚假交易,并对该店铺商品作出了搜索降权处罚。经审计,董某和谢某二人的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19万余元。同年5月13日,谢某在学校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随后,董某也被抓获。
昨日庭审中,两名被告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董某称,自己在经营淘宝网店时,也经常被人刷单,并多次被降权。“商品搜索降权,降权期间的销售是不受影响的。”董某说。据了解,董某在案发后已积极赔偿受害淘宝网店经济损失15万元。该案昨日未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