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互联网+”概念横空出世,而 “互联网+”浪潮其实早已在影视行业形成澎湃之势。阿里、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巨头纷纷通过各种方式扩张着自己的影视布局
◎ 文 《法人》见习记者 王映
“影视公司都将为BAT打工。”在2014年 6月上海电影节上,保利博纳总裁于冬语出惊人。而这个一时甚嚣尘上的预言似乎正不断地被印证。
2015年3月4日午间,光线传媒(300251,股吧)公告宣布,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近24亿元的价格认购9909万股光线传媒增发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8%,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在此消息的推动下,当天下午光线传媒股价开盘即涨停。
一边是BAT互联网三巨头之一,一边是2014年中国电影票房占比最高的国内影视公司,阿里与光线的结盟无疑成为了2015年互联网企业向影视行业延伸的第一个重磅新闻。
阿里:“阿甘”情怀下的影视帝国
“我不如意的时候都会看《阿甘正传》,我在来纽约之前特意温习了一下。”在阿里巴巴正式登陆纽交所之后,马云在接受CNBC采访时说,他心中的英雄是阿甘。2014年10月,马云带队亲访洛杉矶,在拜访好莱坞六大制片厂之余,他还专门去了派拉蒙的片场,坐在由汤姆·汉克斯饰演的阿甘坐过的椅子上拍了一张照片。
阿里影业CEO张强曾经告诉媒体,《阿甘正传》这部电影鼓励马云在逆境之时坚持下去,这也是他如今投资电影的一个情感因素。
不论马云投资影视业的初衷是出于情怀还是赚钱,事实都证明阿里巴巴的影视帝国正在不断地扩张版图。
早在2009年华谊兄弟(300027,股吧)上市之时,马云的名字便出现在了华谊兄弟18位发起人的名单中。2014年,阿里巴巴更是加速了其影视投资:3月,阿里巴巴以62.44亿港元投资文化中国,获59.32%股份,成为文化中国的第一大股东,后将其更名为阿里影业;11月,阿里创投以15.3亿元入股华谊兄弟,占股8.08%,成为华谊兄弟第二大股东。
对于此次入股光线传媒,阿里巴巴在回复《法人》记者采访时称,对于此事的回应以光线传媒的公告内容为准。而在这份《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公告》中,股权认购对象为“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战略投资平台,阿里创投的身影还出现在了与华谊兄弟的合作中。
艾瑞咨询分析师李超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认为,此次阿里创投入股光线传媒,是在集团已经完成长期资本实力积累的基础上,以“准投行”的姿态来进行对外投资以支撑自身业务,同时,也可以拓展其他影视相关业务,如娱乐宝等。
纵观阿里巴巴现有的影视格局,已经实现了从内容制作、发行、营销到网络视频、互联网电视领域的全产业链覆盖。在内容制作方面,阿里影业、光线传媒、华谊兄弟都有着优质的资源;发行上,光线传媒和华谊兄弟都有着成熟的传统电影发行渠道,而且支付宝和美团还开发出了巨大的在线票务市场;营销上,淘宝、新浪微博、优酷土豆、娱乐宝等都为互联网营销提供了平台;此外,阿里巴巴既有优酷土豆的网络视频平台,还通过天猫投资了七大互联网电视牌照方之一的华数传媒(000156,股吧)。
在如此完整的影视产业链背景下,特别是拥有阿里直接控股的阿里影业,阿里仍然重金入股光线传媒,究竟有何业务布局上的考虑呢?
“阿里布局内容制作,每走一步都体现了整体布局的野心。”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告诉《法人》记者。而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认为,阿里影业由于之前积累的财务问题,目前发展尚未出现较大起色。阿里此次入股光线则是为了保证其在影视业务上的胜算。
不过,阿里内部人士曾经向媒体坦言,相对于阿里影业,与光线传媒和华谊兄弟的具体业务合作未必会很快展开,但双方分别在综艺及电影内容上的优势各有侧重,也有很多与阿里系资源结合的空间。
光线:定增主业巩固行业领先
“花小钱、办大事”似乎成为了光线传媒在行业内的一个标签。作为中国影史上国产片票房冠军纪录的保持者,票房突破十二亿的《泰》让全国人民都记住了光线传媒。
这家在20世纪末以娱乐资讯类节目起家而被大家所了解的影视公司,在2014年已经发展成为了中国第一民营电影公司。据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电影总票房达到296.39亿元,其中,光线传媒共发行了12部电影,累计电影票房约31.39亿元,位列民营影视公司之首。
光线此轮定增募资启动于2014年6月,身为国内不多的几家优质内容制造方之一,光线究竟与谁牵手一直备受瞩目。曾经一度,360和小米都被盛传为光线传媒此次再融资方案的对象,但随后双方都对此予以否认。
业界人士向《法人》记者表示,与业界一直以来对光线低调和谨慎的认知不同,光线近期与互联网企业的频繁合作,说明其正适应着市场变化,主动迎来转型。
2014年12月,光线与360成立了视频合资公司,目前,双方合建的网络院线处于调试阶段,即将发布。而近日,光线传媒总裁王长田在投资者说明会上表示将致力于打造中国的Netflix。
在光线与阿里成功牵手之后,也有行业人士发出了“光线要赶在市场有更剧烈的变化前给自己卖个好价钱”的质疑。
回看光线近几年的年报可以发现,从2011年到2013年的三年间,其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2011年,光线主营业务收入的近50%都由节目制作与广告贡献,且该项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了近三成;但从2012年开始节目制作与广告迅速萎缩,到了2013年,其主营业务收入的55%以上依靠电影。
这一变化不仅由于光线自身战略方向的调整,更多是源于中国电影市场井喷式的发展。在影视市场格局剧烈变动的当下,光线此轮定增若只是投机式的“卖身”似乎并不合理。
根据光线2014年6月增发公告原文,此次募集资本是为增强公司竞争力、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所采取的战略举措。并且,公告中明确,在影视行业市场集中度提升的背景下,资金实力是衡量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方面。由此看来,阿里这财大气粗的24亿无疑为光线夯实行业地位和推进战略举措提供了重要助力。
制片人李兴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则认为,光线目前与阿里的合作还是运用新注入的资本专注于内容制作。光线曾在公告中计划定增的28亿将按照电影、电视剧和电视栏目项目,分别使用22.82亿元、1.98亿元和3.2亿元。具体涉及的电影包括《港》《系列(三)》《少林寺3D》《鹿鼎记》《天龙八部》《笑傲江湖》等多部将于2015年公映上线的作品。
BAT:“互联网+”剑指内容制作
“现在对影视业投资的增长比其自身业务的增长快很多。”魏鹏举告诉《法人》记者,“而互联网本身是一种工具,为了发挥更大的工具价值,对用户产生更大的黏性,投资内容制作无疑就成为了非常重要的战斗模块。”
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互联网+”概念横空出世,而 “互联网+”浪潮其实早已在影视行业形成澎湃之势。阿里、腾讯、百度等互联网巨头纷纷通过各种方式扩张着自己的影视布局。
2014年10月,百度斥资10亿通过其“壳公司”鼎鹿中原入股华策影视(300133,股吧),而百度旗下的爱奇艺也与华策影视成立了合资公司。同时,百度糯米和爱奇艺两大网络平台,以及爱奇艺所持有的互联网电视牌照,让百度的影视产业链基本完整。
腾讯在影视业上所下的棋则比百度更大。2014年底,华谊兄弟宣布定增公告中,腾讯与阿里一同出现在了认购名单中,并列第二大股东。除此之外,腾讯在内容方面依托已有的游戏、动漫、文学三大平台上的版权,和影视公司合作开发影视作品。就在3月初,带着“互联网+90后”基因的柠萌影业成立受到了行业的瞩目,其背后唯一的投资方便是腾讯。
“对互联网公司来说,核心内容是稀缺资源。”李兴告诉《法人》记者,获得高品质且独家的内容是互联网公司选择与传统影视公司合作时的第一诉求。
而对于已经上市的互联网公司,李兴认为结盟影视公司将为其在A股市场的表现注入更多活力。互联网上市公司虽然都是明星企业,但在业务发展稳定的情况下并没有足够多的“爆点”来刺激市场。而影视公司频繁推出新作品,对于市场将产生持续不断的拉动力,这对上市公司来说是良好的金融手段。
“互联网比影视业更有扩张的冲动和烧钱的能力。”对于互联网向影视业的大举扩张,魏鹏举认为互联网企业的野心是比内容稀缺性更重要的原因。他还认为,短期之内互联网凭借其资本优势和扩张冲动会继续通过资本运作来整合内容制作方,但长期来看,内容制作所带来的知识产权才是互联网企业竞争的核心权力。
魏鹏举向《法人》记者解释道:“互联网进入内容制作想要获得的根本价值是知识产权。通过收购固然可以获得知识产权,但是成本较高,而且不能保证适合互联网,所以我认为最终他们会自己直接进行内容制作。”
影视行业:大数据能否反哺
“谁将成为中国的Netflix?”几乎所有拥抱互联网的传统影视企业都想要成为这个问题的答案。
Netflix几乎成为了谈及互联网和影视制作结合时绕不开的词。这家美国最大的在线视频点播商凭借《纸牌屋》的成功,让全球的内容制作方燃起了对“大数据”的狂热。
“传统的影视公司往往一拍脑门就决定了要拍什么,并没有前期的市场调研和数据支撑。”李兴对影视行业的内容产生过程十分了解。无论是在中国还是海外,影视业都是一个凭高管经验做决策的传统行业。而现在,情况正在出现变化。
Netflix拥有一个庞大的数据库,每天用户产生高达3000多万个行为、400万个评分、300万次搜索请求,询问剧集播放时间和设备。这些都被Netflix转化成代码,当作内容生产的元素记录下来。如果说Netflix仅依靠大数据取得成功并不准确,但是它让急于迎合市场、占领份额的电视界乃至电影界都将目光聚焦在了大数据身上。
“互联网公司有着天然的大数据优势,分析能力较强,能对市场需求、偏好有较好把握,在掌握了市场信息之后,对内容制作有较好指引作用,从而降低影视制作风险。”蔡灵说道。
“现在看来这种影响还只是给人信心的愿景,将大数据分析模式实际应用到影视业,在短期内还是很难实现的。”说起大数据应用的实效,魏鹏举还是持保留意见,“很典型的例子是《黄金时代》。百度的百发有戏在前期用大数据做了大量背景工作,而且也很乐观,但结果却差强人意。”
魏鹏举认为,Netflix的大数据模式之所以成功,是由于其从实体DVD租赁起家发展到网上影视租赁,所有的用户数据真实度高,且对观影行为能够有效统计。而现在互联网企业所能够提供的大数据都是基于公众互联网数据,对影视领域的分析缺乏可靠性。
艾瑞咨询分析师李超也认为,大数据真正的应用并非易事,而其功效也更多停留在媒体描绘出的传说阶段,即便是《纸牌屋》的成功也有一定偶然性。
互联网公司为影视行业带来的渠道便利和用户导入则没有这么多争议。数亿计的互联网用户大多是80后、90后,同时这也是影视业的消费主力军。
“互联网的受众与影视行业的受众高度重叠。”李兴说道,“影视公司需要通过互联网公司进行用户导入,并将使影视行业的消费群体年轻化,这是传统影视公司所乐于看到的。”
对比BAT的千亿级市值和中国电影的百亿级票房,都会深感二者的体量悬殊。于冬的“打工说”似乎也话出有因,中国影视制作业正在逐渐被互联网大鳄们并入其资本市场的版图。
“内容为王,渠道为霸,王霸结合,才是文化产业之道。” 谈及影视行业可能出现的格局变化,魏鹏举告诉《法人》记者,现阶段互联网处于更为主动的市场地位,但是从产业长期发展来看并非如此。从著名的美国在线和时代华纳的“世纪兼并”来看,最终沉淀下来的并非来势汹汹的渠道方,而是耕耘内容的制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