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互联网+”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而且政府还推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若以此作为观察的时间节点,那么,无论是更早的“余额宝”,还是稍后滴滴快的,既可视为率先尝试“互联网+”的勇敢先行者,又可看作阿里与滴滴快的因过于自信而发展为“任性”的两个典型。透过现象还原本质,市场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即,政府虽大力鼓励各类企业勇于实践“互联网+”改造传统产业与服务业,但“互联网+”自身亦存在有形的法律边界,不容随意踩踏。
滴滴快的的“任性”,背后的行事逻辑与余额宝并无二致,其心思都是先打擦边球把市场做大,再运用强大的舆论操控能力,倒逼政府监管部门承认“创新事实”,以进一步把市场做大。应该说,这样的心计与操作套路,在过去若干年间可谓屡试屡爽,但其实现的前提条件,一是法制不健全,二是政府不自信,三是政府应对舆论的能力不足。可自从十八大以后,以上三条皆有了明显改观。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后,从政府到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要依法行事的新的法治氛围开始形成。由是,当人们再重新审视滴滴快的与交管部门的冲突,自会体味出交通部长杨传堂放狠话的来由及背后的监管底气。若人们能看清这一点就不难发现,滴滴快的试图打擦边球开辟“专车服务市场”,最终实现上市“圈钱”的操作空间已不复存在。
无论是前不久发布的“专车标准”,还是近期推出的“10亿元大额坐专车补贴”,滴滴快的并未迎来社会舆论包括网络舆论的高度关注,而成了二枚没放响的“哑炮仗”。这一尴尬局面提醒人们,“互联网+”政府鼓励、前景可期、前程无量,但创新创业者仍要敬畏法制、量力而行。
(作者系上海财经评论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