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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关于举办第二期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与自贸区跨境电商平台应用培训班的通知-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1 19:38:55]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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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关于举办第二期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与自贸区跨境电商平台应用培训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日益凸显,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关于举办第二期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与自贸区跨境电商平台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趋势。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经过持续快速增长,规模日益壮大,已成为很多地方外贸稳增长的重要抓手。为了帮助各地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外贸发展的相关会议要求,提高各地各级外贸部门掌握运用跨境电子商务政策的能力,促进有关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增加外贸进出口的水平,推广自由贸易区在跨境电子商务建设中的先进经验,我院将于2015年3月28-31日在广州市举办第二期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和自贸区跨境电商平台应用培训班。欢迎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培训领域

(一)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趋势及最新政策

(二)跨境电子商务管理与发展创新

1.跨境电商3.0时代发展趋势及全产业链服务在线化

2.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园区培育

3.跨境电商通关模式及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解析

4.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筛选及物流、金融、仓储等服务链整合

5.地方跨境电商平台培育及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引进

6.海外买家消费习惯、消费心理、产品倾向等分析

7.跨境电商的国别市场管理与营销

8.跨境电商发展的创新管理与创新思维

9.跨境电商物流发展趋势和机遇挑战

10.部分试点城市创新模式及成果分享

(三)我国自贸区(保税区)跨境电商发展经验复制推广

1.自由贸易试验区背景下跨境电商的发展机遇

2.自贸区与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

3.海关对跨境零售电商的监管方式

4.上海自贸区在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检验检疫、跨境支付、物流等方面的创新政策解析

5.完善政策环境、健全支撑体系、优化服务平台的建议

6.自贸区电子商务项下跨境结算

(四)参观考察代表型园区、平台

二、拟邀专家

培训班拟邀请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及相关单位的专家授课。

三、招生对象

各地商务系统及相关外贸单位工作人员;各地口岸办、空港经济区、临港经济区、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园区)、进出口加工区、软件园、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保税区、物流园区等单位有关人员;各地电子商务协会、贸促会、进出口协会负责人及会员单位负责人;各地制造加工、外贸企业、外贸电子商务企业负责人。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研修班培训费2800元/人(包含:专家讲课、研讨、参观及场地等相关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即日起报名,请参会人员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于开班前10日内向代表传发报到通知,详告具体报到时间、地点、乘车路线及日程等事宜。报到日期为2015年3月28日。

五、联系方式

(一)会务组

张明广

电话:010-68635867(兼传真)

18610359233

邮箱:swb_yjy@163.com

(二)商务部研究院培训中心

刘苏

电话:010-64515197(兼传真)

电子信箱: liusuwen@caitec.org.cn

网址:www.caitec.org.cn

通讯地址:北京东城区安外东后巷28号院东配楼321室,邮编:100710

附件:培训班报名表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2015年1月12日

http://i8.hexunimg.cn/2015-03-18/174162295.doc

http://i1.hexunimg.cn/2015-03-18/17416229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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