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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存在三大顽疾()-科技频道-金鱼财经网

[2021-02-21 19:36:16] 来源: 编辑:wangjia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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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的广泛应用,互联网正在颠覆传统行业,改变人们的日常消费习惯,与之相伴的是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举报也陡然增多。市工商局网络监管处处长杨申表示,从工商部门的监管看,网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的广泛应用,互联网正在颠覆传统行业,改变人们的日常消费习惯,与之相伴的是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举报也陡然增多。市工商局网络监管处处长杨申表示,从工商部门的监管看,网络交易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网络虚假宣传是当前网络交易市场存在的突出性问题,有的商家利用网页发布与真实情况不符的企业或商品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二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多,网购存在交易对象虚拟、交易手段虚拟、交易空间虚拟等三个特点,由此带来了大量的假冒伪劣商品出现在网络上,也衍生出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大量出现;三是网络侵权形式多样化,主要表现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伪造或冒用公司名称的违法行为,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误导消费的违法行为;利用格式合同条款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恶意诋毁、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违法行为等等。

杨申建议,积极破解执法取证难瓶颈。网络监管执法证据的获取主要体现在快捷性和合法性,鉴于当前网络监管执法证据获取难、证据固定难、证据认定无具体法律依据的实际,应积极主动破解网络监管执法取证难的瓶颈。要加强电子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为查办网络交易违法案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强化执法办案效能。始终把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作为网络市场监管的发力点,要把“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管、处罚是最有力的教育、曝光是最有力的震慑”贯穿于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全过程,依托网络交易经营主体数据库,利用网上巡查、12315申诉举报等形式搜集案源,严厉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注重形成执法合力,逐步建立与商务、公安、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机制,行程内和外顺的执法联动机制,切实增强网络监管执法效果。同时,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责任。网络交易平台(第三方交易平台)是网络交易的重要载体,要建立健全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的制度化建设,不断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责任,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的运行规则。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博客,微博)记者 初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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