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前日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经营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将受到处罚;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在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仍向其发送“广告”,都将受到处罚。(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