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工商总局定向监测:
超六成淘宝商品 不是正品
本报讯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网发布的《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报告显示,2014年8月至10月,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委托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展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有54个批次的样品为正品,正品率达到58.7%,非正品率为41.3%。
此次定向监测的范围包括手机、儿童玩具、润滑油、服装、化妆品、化肥农资等,监测结果分为“正品量”和“正品率”。报告中提到,“从各购物网站的检测结果来看,淘宝网的样本数量分布最多,但其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样本数量较小(3个)的聚美优品均为正品,正品率达到了100%;另外从ZOL商城(中关村(000931,股吧)电子商城)购买了1件非正品,正品率为0%”。
“淘宝小二”质疑:
抽查样本太小 “非正品”说法不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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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工商总局的检测结果,“淘宝小二”在其微博发出质疑,主要有以下三点:
贵司此次共抽检了92批次商品。某电商只抽查了1件,得出了正品率为0的结论。另一家电商只抽查了3件,得出正品率100%的结论。而在淘宝网上一共抽检了51件商品,得出了淘宝仅37%的正品率,也就是63%的售假率。可是,淘宝日均在线商品总量超过10亿件。何况,淘宝是拥有数百万商家经营的大平台,居然是和自营的B2C商家放在同一纬度比较,如果不是疏忽,那么必定是故意。
非授权渠道就等于非正品。这个新的“罪名”很具创造性。但是尊敬的刘红亮司长,请允许我们斗胆直言一个常识:非授权渠道不等于非正品!因为,不是所有的品牌都拥有从出厂到销售最后一环的完整授权体系。
两次抽检中,许多卖家并没有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也没有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就直接向社会公开,显然程序失当。 (晚综)
升级
工商总局发布白皮书:
阿里系电商平台存5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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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主管的《中国工商报》消息,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下发了《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白皮书》指出阿里系网络交易平台存在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有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等5大突出问题,并对阿里巴巴集团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晚综)
淘宝回应:
投诉网监司司长刘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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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一事,淘宝网发出声明,表示欢迎公平公正的监管,但反对不作为、乱作为、恶作为。
淘宝也表示:“针对刘红亮司长在监管过程中的程序失当、情绪执法的行为,用错误的方式得到的一个不客观的结论,对淘宝以及对中国电子商务从业者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我们决定向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投诉。”
淘宝称,淘宝也是假货这个阶段性问题的受害者,而不是受益方。“但我们愿意承担起打击假货的责任,我们绝不推卸这个责任,也不会互相指责”,“我们热切期盼监管部门入驻淘宝,并愿意全力配合”。
同时,淘宝也表示,我们理解监管追赶创新的难度,但我们希望监管能够看到数百万年轻人的艰难创业、尝试和创新,与我们一起共同携手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来解决问题,陈旧的思想和方法可能会扼杀创新,“请不要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倒掉。” (晚综)
第三方声音
双方需要良性互动
一家民企敢于“叫板”中央部委,好事。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因为大家都越来越重视依法行政的问题。一个中央部委敢于对世界名企展开依法监管,好事。这是他们的本职责任,敢担这个责,同样体现社会的进步。
仅仅承认这两个进步,还远远不够。因为这风波里还有两个关键词—是非和规则。规则就是判断是非的。而如果规则不清楚、不细致或者执行有误,可能是与非就成了一锅粥。工商总局认为淘宝“傲慢”,淘宝认为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情绪执法”。双方的用语都够“猛”。不过,判断是非曲直,最终不是靠公开信和打嘴仗,而是靠事实和规则。
对于规则来说,不怕被质疑,就怕你不去用它。这样的事情出了以后,包括工商总局,包括其他部门的监管者,不要对这样的质疑无动于衷,我行我素,要重视这样的质疑并且做出积极的回应,如果需要改进自己的规则那就及时改进。不要一遇到企业的规则就缩手缩脚,不去完成自己执行市场监管的法定职责。
对于被监管者来说,不要一听到来自监管者的差评就火冒三丈,一被点赞就盲目乐观,要实事求是看待自己的管理水平,遵守法律法规,公开透明地监管好电商平台,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央视评论员 杨禹)